持假结婚证瞒女子16年 车祸后女儿获遗产

持假结婚证瞒女子16年 车祸后女儿获遗产 Wed, 01/22/2014 - 16:34
【本报综合报导】居住在中国大陆的陈英“再婚”后,与“丈夫”老赵共同生活了近16年,直到“丈夫”突遭车祸身亡,她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才得知结婚证是假的。结果法院经过调查将32万元的死亡赔偿款全部判给了“丈夫”老赵与其前妻的女儿赵玲,陈英自己在法律上竟无权得到一分钱。
12月10日,一提到此事,58岁的陈英仍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不禁痛哭。
 
骗婚老汉车祸离世 女儿前来索赔
车祸身亡当事人老赵,年近六十岁,2012年9月24日下午在下班骑自行车回家路上,遭遇车祸,当场死亡。交警部门经过认定,肇事的货车司机应负事故全责。
 
16年前,老赵与前妻在酒泉市法院经过调解离婚,离婚后女儿赵玲判给女方抚养。之后,老赵便与陈英在一起生活了16年直至车祸去世。老赵突然离世,陈英遭受打击自然不小,悲戚中忙于“丈夫”后事,而老赵与前妻的女儿赵玲从甘肃赶到了首府。这期间陈英以死者妻子身份向新市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以及肇事方给予赔偿。
 
由于老赵的女儿赵玲从未听父亲提起过正式再婚一事,她向法院提出质疑,请求法院调查父亲和陈英的结婚证是否真实。
 
结果,法院经调查认定老赵和陈英的结婚证是假的,便驳回了陈英的诉讼请求。
 
之后,2013年8月2日,赵玲又以死者女儿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肇事车辆挂靠公司及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等共计45万元。
 
随后,10月16日,新市区法院调取出老赵与前妻在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确认赵玲是二人的婚生子女,而老赵的父母都已不在世,赵玲成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在法院扣除肇事司机先前已支付的7万元后,其余的32万元赔偿金则全部判给了赵玲,而陈英则无权继承任何赔偿。
 
16年“夫妻”竟成“同居” 无权继承赔偿金
办案法官表示遗憾,通过调查得知陈英与老赵共同生活了十多年确属实情,亲戚们还联名给法院提交了一封信以证实二人是“夫妻关系”,可惜陈英上交的结婚证确实是假的,因而法院也只能判定二人是“同居关系”。
 
面对法院的宣判,陈英忍不住的哭泣,诉说16年前老赵离婚后就和她走到了一起,之后领了“结婚证”一直生活直到老赵突然车祸离世。
 
回忆起当年领证的经历,陈英说当年她和老赵原本是要一同去领结婚证的,可是途中陈英家里有事,就让老赵一个人去领了。陈英还说当时领证要求不严格,一个人去取也是可以的。陈英万般无奈,“老赵一个人去领了,想不通结婚证为啥变成假的了?”
 
更令人发愁的是,老赵去世前还欠了不少外债,老赵在乌市的亲戚们便出面,希望赵玲能与陈英当面协调,可赵玲不答应。
 
29岁的赵玲提起父亲时,显得情绪激动,她叙述,父母当年离婚时自己才13岁,后来的十多年里父亲每次给她打电话都是用的公用电话,给她钱也是偷偷的,生怕“后妈”知道。可她从未听说过父亲与陈英正式领证结婚,才向法庭提出了质疑。赵玲还说,“我不会对不起我爸爸的,我会凭良心做事,但至于给她多少由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