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逼妻离婚 第2天领奖金460万

重庆男子逼妻离婚 第2天领奖金460万 Tue, 09/22/2015 - 13:47

【本报综合报导】日前,重庆女子袁丽收到了梁平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其前夫刘向(化名)向她支付应分得的彩票奖金115万。

袁丽手中的离婚证和彩票凭证显示,中奖彩票是离婚前购买的。(网络图片)
袁丽手中的离婚证和彩票凭证显示,中奖彩票是离婚前购买的。(网络图片)

原来袁丽的丈夫买彩票中了大奖,但他隐瞒中奖并逼她离婚,结果离婚第二天就将大奖领回家。知道真实情况后,袁丽将丈夫告上了法庭。

这张彩票购买于今年2月17日,投注为金额56元,中了5775340元的大奖。在袁丽签署离婚协议后第二天,刘向领取了税后奖金460万元。

刚开始,袁丽并不知道此事。2月26日晚上,梁平的朋友打电话来祝贺中奖的事,袁丽还有些摸不着头脑,对方显然不知道袁丽已经离婚,匆忙之间袁丽挂断了电话。

袁丽翻出女儿之前拍给她的一组彩票数字,然后查询了2月17日的中奖号码后,一切都明白了。袁丽说,“他很长一段时间都在追这组数字。”

女儿使用的手机以前是刘向的,在这之后,她的手机上收到好多转账短信,一共有14笔转账,其中13笔都是刘向从建行卡(领奖卡)转出的。“女儿也说知道爸爸中奖了,但说只中了100块。”袁丽让女儿注意观察,装作不知道。

3月初,袁丽从云南赶回重庆。经过调查,发现之前转出去的那家彩票店,在2014年底,被前夫接手了,而守店人正是前夫的“初中同学”。

袁丽给前夫打了电话,“他不承认中了奖,破口大骂,说有本事就回来查。”之后,袁丽找到律师。

4月28日,梁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袁丽起诉认为前夫故意隐瞒中奖事实,胁迫离婚,并在离婚第二天领取奖金。袁丽要求分割一半的奖金。

但在法庭上,被告刘向辩称彩票并不是他购买的,而是其母亲购买的,自己代为领奖,并请多人作证,要求法院驳回袁丽的上诉。

袁丽和刘向的女儿也不得不站在证人席上。第一次庭审时,法官问他女儿,奶奶是否经常买彩票,女儿如实回答不买。女儿说,作证后,奶奶对自己冷漠很多。

第一次开庭后,女儿不敢回家,袁丽在外租了一间房陪女儿准备中考。之后法院进行了协调。袁丽和律师申请冻结这笔钱财,虽然刘向给自己买了300万的保险,但还是晚了一步。

袁丽说,“我的观点很明确,如果不是他买的,我一分钱都不要,但如果是他买的,我应该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