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税程序

查税程序 Fri, 07/06/2018 - 00:25
读者:我刚刚收到了税务稽查通知。请问税务稽查有何程序,如何对不公平的处罚提出抗辩,要求减免或撤销呢?
 
新桥律师:税务稽查的第一步是以挂号信寄出通知,告知纳税人将对各种税务申报进行稽查。稽查的目的是核实纳税人的申报。纳税人可在程序一开始就聘请律师介入。
 
如果稽查员发现纳税人有漏报瞒报的情况,税务局便会发出处罚通知。纳税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0天内提出辩护,否则即被视为接受。有疑问者可要求税务局解释。
 
在不能接受解释时,纳税人可将申诉提交省税务局或省直接税和营业额税务委员会(CDIDTCA)。该委员会由税务局和纳税人的代表组成,由行政法官担任主席。当委员会将所作出的决定告知纳税人后,税务局才能开始征收税款。
 
对处罚决定提出异议的纳税人可要求省税务局审理,对全部或部分罚款提出反驳。六个月未收到答复的申诉被视为已经驳回。
 
此时,纳税人可向行政法院提出起诉。不服判决者应通过律师向行政上诉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和欧洲法院提出上诉。
 
此外,在以上程序结束后,纳税人还可提出复议(RECOURS GRACIEUX)。复议没有时间限制。不服罚款数额的纳税人也可提出赦免诉求(RECLAMATIONS GRACIEUSES),要求降低罚款金额。当涉案金额较高时,税务局可将案件提交税务争议委员会审理。
 
即便税务局的罚单很少出错,纳税人还是需要检查一下所列的内容是否都已告知。否则,可以要求撤销罚款程序或降低罚款数额。
 
在税款和社保方面,税务局根据个人收入和资产(房地产收入,动产和不动产增值,银行存款等)计算应交份额。
 
纳税人在收到罚款单后,要注意规定的付款期限。因为逾期将被课以10%的滞纳金。公司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付款期为一个月。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付款者,应主动和税务局联系,提出分期付款方案。一般来说,只要理由充分,税务局会接受相关提议。当税务局处罚错误时,纳税人可在提出申诉的同时要求中止支付。
 
税务处罚决定应说明依据的法律与事实,税种和年份,让纳税人充分了解,以便提出申诉。最高法院在1992年的判决撤销了税务局作出的不动产评估,原因是未告知纳税人相关的法律条款。此外,模糊的计税标准也可能使处罚无效,因为纳税人无法据此加以反驳。
 
鉴于税务局不能以任何理由逃避说明处罚的责任。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足的处罚会导致整个稽查程序无效。
 
税务局常采用比较法进行资产评估,有时还可对资产进行加权。例如,列举该地段的房价证明瞒报资产。这时,税务局应指出评估方式和计算方式。
作为依据,税务局举出的例子应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时间,评估结果应是过去的,而不能是正在进行的。其二是数量,税务局应至少举出三个案例,让纳税人据此了解评估的准确性。
 
例如,李先生2013年2月收到税务局的罚单。由于该罚单依据的三个参照价未说明面积和地点,因此被行政法院判决无效。  
 
 税务局应在处罚中逐条列举事实和法律,包括:
 
- 处罚种类;
- 处罚理由;
 
在通知纳税人将受到的处罚的30天内,税务局不能宣布处罚决定。税务局对纳税人的申诉必须给予答复,但无需说明罚金。
 
税务局还可要求漏税的公司举报资金的去向。若企业在30天内不答复,税务局可根据税法总则第1759条加倍课征罚款。而举报资金去向者最多支付75%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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