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7.5亿股份 恒丰银行原高管姜喜运受审

涉贪7.5亿股份 恒丰银行原高管姜喜运受审 Mon, 07/30/2018 - 12:42
【记者苗薇综合报导】大陆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日前出庭受审,其被指控贪污价值7.5亿余元人民币(下同)的银行股份,受贿6000多万元等。
 
据报导,7月17日至2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姜喜运等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检方指控,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被告人姜喜运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将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据为己有,共计折合7.5亿余元。

姜喜运
姜喜运

 
2004年至2013年,姜喜运为江苏正阳置业有限公司、高天国等公司和个人购买恒丰银行股份、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37.4万余元,其中,姜喜运伙同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赵春英共同收受高天国给予的2300万元。
 
检方还指,2013年7月,姜喜运安排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信用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张文凯违规出具保函,未收取担保手续费,情节严重;2014年9月,姜喜运指使被告人孙金光销毁其实际控制的五家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
 
为此,姜喜运以贪污罪、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赵春英、张文凯、孙金光分别以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现年68岁的姜喜运在恒丰银行前身的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时期,历任副行长、行长、党组书记;2003年银行改制成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后,出任董事长;2013年底退休;2014年10月落马。
 
2016年5月据大陆媒体披露,恒丰银行高管私分款额至少在5千万元以上,甚至上亿元。同年9月,恒丰银行前任行长栾永泰公开承认私分巨款的事实,并实名举报时任董事长蔡国华“侵吞公款3800万元”等违规行为。还有报导指,蔡国华等人通过银行理财及同业业务,账外运作400多亿资金,违规“私有化”恒丰银行等。
 
2017年11月底,蔡国华落马。蔡国华是姜喜运的继任者,接掌恒丰前曾是烟台市分管国资的副市长,也就是恒丰银行的主管上级领导。
 
一些蔡国华的心腹也一起被调查,包括恒丰银行董事会秘书郭华庆、后勤保障部总经理杨国庆、首席营销官杨林茂等。当时,还有恒丰银行纪委书记、前烟台市纪委副书记王晓森被免职。
 
今年3月陆媒披露,近期该行又有恒丰银行副行长毕继繁等三名高管被调查,案涉贷款问题及与蔡国华本人的不当经济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