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杀案”水落石出

“反杀案”水落石出 Thu, 09/13/2018 - 20:03
【本报综合报导】江苏昆山一起砍人命案不仅引爆网络舆论,亦引起不少争议。官方最新消息称,“昆山反杀案”中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警方已撤销于海明案件。
 
官方否认“龙哥”是黑社会成员,但承认他曾获得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证书。
 
骑电动车的于海明供述称,当时“三个人打我,我不敢反抗,刘海龙去拿刀,叫我跪下让他砍头,我不敢,求他饶了我的贱命。他不同意,用刀身拍烂我脸,牙齿掉落,我觉得就要死了,心里悲哀。”就在他绝望之时,刘海龙因用力太大,刀具飞出落地,“我觉得反正都要死了,拼命算了,不求人了,就去抢刀,抢到了,赶紧刺他二刀,他说车里面有枪,叫我别动,等他拿枪来毙了我,我就追上去猛砍,直到他倒下去。”
 
法医指出,刘海龙连续被砍5刀,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伤,造成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死因是失血性休克。
 
此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从过去多起案例看,在大陆遇到坏人侵害反抗而将施暴者杀死,几乎未有成功以正当防卫脱罪的例子。
 
面对外界舆论的巨大压力,昆山市检察院9日1日通过官方微博称,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撤销于海明案件。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