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年龄歧视 德法庭判一65岁教师可继续教课

发表:2013年08月06日
【记者海滨编译报导】65岁是事业的终点?来自黑森州的一名老师不接受这个规定,他要继续努力教课。现在法院已裁定允许他继续教书。如若不然,他就是因年龄被歧视。但黑森州文化部已经对此判决提出申诉。
 
65岁的亚伯拉罕•淘特,如果没有提出上诉反对退休,本应从2013年7月31日领取养老金。
但幸运的是,他一审获胜。亚伯拉罕•淘特在黑森州法兰克福一所中学教书。
 
该州法律规定,公务员在65岁退休。但淘特无论如何希望继续教书。于是,他走上法庭。
现在一审给出了判决:法兰克福行政法院近日宣判,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他的年龄而受到歧视。黑森州必须让他继续工作。
 
教委去年十二月也曾提出申请,让他工作到2014年夏天退休。但黑森州教育部拒绝了。
一名发言人表示,这个决定还没有最终生效。位于威斯巴登黑森州的教育部已经针对该决定提出上诉。所以,现在是在卡塞尔的行政法庭进行审理。
 
教师自愿工作更长的时间是一个很少见的例子,大约五分之一教师甚至提早退休。2001年教师平均工作到59岁,只有一半人工作到法定退休年龄。至此德国引入了工作年限与退休工资挂钩机制,早退休,少拿钱。
 
亚伯拉罕•淘特在法兰克福教德语、英语和社会常识。他教26名学生,是7年级的班主任老师。淘特说,“我的工作非常有趣,非常充实。我要把我的学生教到毕业,我希望他们能够风风光光的离开。”为延长工作时间,他收集了150个不希望他走的学生的签名。他的一个学生给黑森州文化部写道,“他应该留下,他是最好的老师。”学生的父母们也为他加油,学校工作人员也建议留住他。
行政法庭表示,法律规定公务员在65岁退休,在原则上是合理的,它的目标是平衡年龄结构。但在目前的情况下,黑森州作为雇主这样做,与此目标不符。因为即便对每个职业进行年龄限制,也没办法达到各代人之间的劳动分工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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