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战书提 “ 爱国者治港 ” 另有目的? (图)
中共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8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栗战书发表工作报告,形容去年人大修改香港选举制度是 “ 健全 ” 了香港的宪制和法治秩序,更好地落实了中央的 “ 全面管治权 ” 和香港的 “ 高度自治权 ”,称赞新选举制度令 “ 爱国者治港 ” 稳稳落地,从政治上、制度上推动 “ 良政善治 ”。
早前有香港学者感叹,香港市民和中共官员好似生活中两个不同的平行空间中。中共口中的 “ 健全 ” “ 完善 ” 香港制度,对于香港人来说则是 “ 粗暴篡改 ” 和 “ 任意破坏 ”。今次人大会议上栗战书多番自诩人大对香港法治的破坏,可谓不为余力地在港人伤口上撒盐。
中共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8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栗战书发表工作报告,提及 “ 爱国者治港 ”。
共产党盗用 “ 爱国 ” 一词
近两年中共官员三番五次强调的 “ 爱国者治港 ”,并非要求治港者要 “ 爱国 ”,其实质意义是要求治港人士要 “ 拥护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 ”,简言之就是 “ 爱党 ”。
目前已身陷囹圄的前香港支联会主席李卓人曾表示,共产党最不爱国,不应由共产党为 “ 爱国 ” 下定义。回顾中共祸国历史:大跃进、三反五反、文革、迫害宗教和信仰团体、迫害维权律师、对新疆维族人进行种族灭绝 …… 有统计指,在中共治下中国的非正常死亡人数高达八千万。
李卓人曾怒轰杀害中国人的中共最不爱国!荒谬的是,共产党却霸道地,连个人爱不爱国,什么叫爱国都由它来管。真正的爱国是关心、热爱那一方土地的人民,可见共产党只是盗用了 “ 爱国 ” 一词,用这种手法去打击民主派和反对声音。
“ 爱国者治港 ” 破坏三权分立
中共强调 “ 爱国者治港 ” 的另一目的是将香港的三权分立架构,粗暴地变成行政主导架构。2008年,习近平以时任中国国家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的身份访问香港,公开提出 “ 三权合作论 ”,指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应 “ 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
2017年,习近平来港参加香港主权移交20年庆祝活动,又提出2.0版的三权合作论,指行政、立法、司法的负责人要有 “ 国家观念 ” “ 要自觉维护管治团队的团结,坚决维护行政长官的权威。”
习近平的言论备受香港社会的质疑,大律师公会发声明反驳指,根据《基本法》司法机构一直分离并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构,故司法机构不是、也不应该被视为管治团队的一部份,而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也应受到司法监察。
此外,香港立法会的职能是 “ 代议制 ” 或 “ 代议民主 ”。在去年人大未修改香港选举制度之前,香港一半立法会议员由一人一票民选产生,进入立法会成为 “ 代议士 ” 为民发声、监督政府,而不是成为效忠共产党的 “ 港奸 ”。
过去数十年,香港一直是一个三权分立的社会架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互相制约。不过这大大限制了中共在港扶植的傀儡政府的权力,林郑月娥不能如习近平般动用 “ 举国体制 ”。因此,中共便不为余力地强行实施港版国安法,篡改香港法律和选举制度,硬生将三权分立改成傀儡政府主导。
有 “ 全面管治 ” 则无 “ 高度自治 ”
栗战书称要落实了中央的 “ 全面管治权 ” 和香港的 “ 高度自治权 ”。其所言的 “ 高度自治权 ” 只是一句空话、大话。因为香港的 “ 高度自治 ” 和中央的 “ 全面管治 ” 是互为矛盾的。若中共在港落实 “ 全面管治 ”,必然将长臂伸向香港各界各领域,事无钜细都要呈报中央,待北京批核,又何来 “ 高度自治 ” ?
如今的香港,连《中英联合声明》都成为历史文件了,“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 也成为一句见证极权谎言的历史了。
以 “ 法律武器 ” 肃杀反对声音
栗战书还在人大工作报告中称,要立场坚定,用法律武器展国际斗争,坚决同各种颠覆活动进行斗争,和一切试图颠覆共产党的势力斗争到底。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称,大陆去年逮捕近87万人,起诉174万多人,指他们涉嫌参与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
而香港自国安法实施后,约有166人因此被捕,全部是民主派人士、社运人士及传媒人。此外,中共还在港实施国歌法、国旗法等大陆法例,社运人士因侮辱中共血旗而身陷牢狱。可见中共不断将法律 “ 工具化、武器化 ”,用 “ 法律武器 ” 保护当权者的权力,将反对极权统治的民众抹黑成为 “ 罪犯 ” “ 颠覆势力 ”,甚至 “ 阻挡中国民族伟大复兴 ”。
总之,栗战书的工作报告空泛而冗长,针对香港的部份就是继续加强 “ 全面管治 ”,做法上一是 “ 爱国者治港 ”,二是以 “ 法律武器 ” 继续肃杀反对声音。不怪得有香港人感叹,最大心愿就是共产党不要再管香港,Let Hong Kong be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