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律咨询:有关赡养费追讨

发表:2022年09月28日

读者:我和丈夫离婚后,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法院判决前夫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400欧元,但迄今为止,他已有半年未付。他最近搬家后连地址都找不到了。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和子女的权益?

新桥律师:在离婚后,对于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父母可采用刑事和民事程序来追究其责任。

刑事追究程序可针对连续两个月以上未获得支付的家长。当事人应向住址所在地的警察局或法院检察官报案,提供相关判决书和未付金额。拒付抚养费的一方可根据刑法典第227-3条以遗弃家庭罪被判一年徒刑和15000欧元的罚款。

此外,根据刑法典第227-4条,支付方在搬迁时,应在一个月内把新地址告知对方,否则可被判7500欧元的罚款和6个月的徒刑。

民事追究程序包括

•普通扣押(Saisies ordinaires)
•直接支付程序(Procédure de paiement direct)
•国库索偿(Recouvrement par le Trésor public)
•家庭补助机构索偿(Recouvrement par la CAF)

普通扣押程序常用于追偿6个月以上的欠款。当事人可直接要求法院书记处传讯对方出庭和解。如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法官可扣除拒付抚养费者的工资。对拒不到庭的债务人,法官可决定再次传讯拒付人或扣押拒付人在雇主,银行或社保机构的存款、工资或报销金额。雇主和银行应在15天内提供拒付方收入和存款的信息,并按月扣除欠款。

直接支付程序是向法院执达员提供相关判决,拒付方银行或雇主的信息及欠款金额,由执达员直接执行资产扣押。此种程序较为快捷,适用于两个月以下的拖欠。相关的法院执达员的费用由拒付方承担。

在直接支付程序无效时,债权人可要求国库公共会计机构征缴欠款。为此,债权人应向居住所在地的检察官发出双挂号信,同时提供债务人的地址,法庭判决书以及其曾采取过的其它追款程序的证据。税务机构征缴欠款时,还要加上10%的手续费和其它诉讼费。

在债务人连续两个月未支付抚养费时,债权人还可向家庭补助机构(CAF)提出申请,凭司法决定书和其它索偿程序的证据,要求该机构协助追款。家庭补助机构可向债权人支付家庭扶持津贴(ASF),作为子女抚养费的垫款。

当债务人无支付能力或失踪时,此种程序较为适用,因为在对债务人的收入进行扣押时,无需法院执达员的介入。

为了了解对方收入情况,债务人或债权人有权前往对方居住地税务局,凭身份证和离婚判决要求查询对方的收入。

如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境遇发生变化,当事人可向子女居住地的家庭法官申请改变抚养费的金额。但支付方的新配偶、伴侣或同居者的工资不计算在支付方的收入内。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判例,新伴侣不对配偶此前婚姻所生子女承担义务。

新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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