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新一届国民议会开启之际谈法国的议会制(一)
在法国的政治体系中,国民议会作为法国立法和监督政府的重要机构,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其立法和监督职能确保了政府的政策和行为符合公众利益,并对法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在引发政坛动荡的提前立法选举结束不到两周后,法国新一届国民议会577名议员经过几天会议,产生了国民议议长、副议长及常设委员会主席等关键职位。此次专题节目,我们就介绍新一届国民议会的组成及相关分析,并借此时机一起来了解下法国议会及其组织运作。
7月18日,法国国民议会新当选议长在会上发言。(BERTRAND GUAY/AFP via Getty Images)
提前立法选举后,新一届国民议会关键职位产生
首先来看法国新一届国民议会关键职位的产生情况。在立法选举后不确定的政治背景下,法国新一届国民议会7月18日召开会议,577名议员选举国民议会主席。经过三轮投票,总统阵营复兴党候选人、前任国民议会主席雅尔 • 布劳恩-皮维(Yaël Braun-Pivet)胜出,获得连任。她得到了马克龙政党和中右翼共和党议员的支持。这一结果被视为对马克龙能够在未来组建政府的一个积极信号。此外,分析也认为,执政阵营与共和党议员的合作虽然是临时的,但显示了在分裂的议会中达成共识的潜力。而左翼联盟 “ 新人民阵线 ”(NFP)虽然在三足鼎立的议会中占据最多席位,但由于内部争论和分歧,未能团结一致支持单一候选人,最终使其候选人安德烈 • 夏赛涅(André Chassaigne)在第三轮投票中失利。评论认为这进一步加剧了左翼联盟内的不和,并对其未来的合作提出了质疑。
此后两天,经过同样紧张的权衡和投票,国民议会执行局及常设委员会主席等战略关键职位也最终产生。总统马克龙的 “ 复兴 ” 党及其盟友获得了八个常设专门委员会中的六个主席位置,而不屈法兰西党则保留住了最为关键的财政委员会主席职位。该委员会在预算审查和财政政策制定中具有重要影响力,传统上由反对党代表担任主席。是极右国民联盟此次非常希望得到职位。
国民议会执行局是议会最高合议机构,负责议会的日常运转管理及预算,由22名成员组成,除国民议会议长外,其他21个职位;6名副议长、3名总务主任、12名书记员通常由积分系统分配产生,政党议员越多所拥有的积分就越多,在无法就职位分配达成一致时必须进行投票。在7月20日产生的新执行局中,左翼联盟新人民阵线最终成功赢得了12个书记员职位中的9个,而勒庞的极右国民联盟完全空手而归。没有获得任何职位。
分析认为,新一届国民议会组成显示了法国当前政治局势的复杂和各党派之间的紧张关系。尽管马克龙政党暂时在其中占据了有利位置,但未来的政治合作和政策推进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可能导致组建稳定政府之路更加狭窄。
法国的议会制度概览(一)
借此之际,我们将利用接下来两期专题一起来了解一下法国的议会制度,其在政治体系中的功能、组织运作以及与政府的关系等。
法国现代意义上的议会最早始于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是以法国启蒙思想家的三权分立和 “ 主权在民 ” 的理论原则为指导,把封建王朝的三级会议改造成为代议制。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或国家最高立法机构,议会在君主立宪制时期起着限制王权的作用,在民主共和制时期起着监督和均衡行政权力的作用。经过一百多年发展变迁,1958年法国第五共和宪法确立了半总统半议会制,议会实行两院制。
根据法国现行宪法,法国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相对于下议员和上议院。两个议会位于巴黎不同的地点,国民议会地处塞纳河边巍峨的波旁宫,而参议院则坐落在富丽典雅的卢森堡宫。
议会投票通过法律、监督政府行为、评估公共政策。总统在与总理和两院议长磋商后有权解散国民议会。总统任命国家机构负责人需征询议会意见。
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有权对政府进行质询。国民议会有权对政府通过不信任案,或表示不赞同政府的施政纲领或政策声明。在此情况下,总理必须向总统提出政府辞职。
但参议院不能被解散。参议院保证共和国的各个地方单位的代表性。
国民议会议员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议员则由间接选举产生,它们不同的选举方式保证了最大程度地代表法国人民的不同政见。根据法兰西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民主直选的权利至高无上,因此国民议会权利大于参议院,当两院意见不一致时,由国民议会最后拍板。
下面我们分别来看两院的结构、功能、运作极其议员的情况
国民议会
国民议会议员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除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外,凡年满23周岁的法国公民均可当选国民议会议员。候选人在各自的选区,通过两轮无记名投票,获得多数票的候 选人当选。国民议会现有577名议员,代表法国本土及海外577个选区。一般来说,国民议会的议员任期为五年,可连选连任,但如果总统依法解散议会,比如今年六月初马克龙总统在欧洲议会选举后失利后提前解散国民议会,议员的任期也就随即终止。
议会领导:国民议会的领导包括议长、副议长、各委员会主席以及其他关键职位。议长由议员无记名投票产生,是议会的最高领导,负责主持议会会议和管理议会事务。
国民议会的职能
1. 立法职能:国民议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法律。所有的法律提案和法案都需要经过国民议会的讨论、修改和表决。法案通常由政府或议员提出。但有些法案只能由政府才能提出,比如财政法。
2. 监督政府:国民议会有权监督政府的运作。议员可以通过质询、特别委员会调查、听证会等方式监督政府的各项政策和行为。政府需对国民议会负责,并在必要时向其报告工作。
国民议会的组织:
1. 执行局:执行局享有所有控制议会程序及组织和指导议会各项日常事务所必要的权力,由22名成员组成,包括国民议会议长,6名副议长、3名总务主任、12名书记,除议长外,其他21名成员每年选举一次。
2. 议长委员会:由议长、副议长、常设专门委员会主席,党团主席、政府代表组成,主要职能是对议会议程的安排。
3. 议会党团:议员按所在政党组成党团,组建党团的最低人数要求是20名议员。
4. 常设专门委员会:目前国民议会8个常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在其职权范围内审查议案。它们分别是文化与教育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国防和武装力量委员会、可持续发展与空间规划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及法律委员会。
此外,政府可要求设立特别委员会以审查某一项法案,而调查委员会则是根据一名或多名议员倡议设立,为特别议案收集资料而组建。
国民议会的运作
国民议会的工作主要通过全体会议和委员会会议两种形式进行。全体会议主要用于讨论和表决重要议题和法案,而委员会会议则主要用于详细收益某一领域具体的法案和议题。
应总理请求或应国民议会半数以上议员的请求,国民议会可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和处理紧急事务,特别会议应依总统命令召开并宣布闭会。
议会例会会期为每年10月第一个工作日至次年6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会议天数不得超过120天。会议通常是在周二、周三和周四,这也使得议员们在周末能回到自己的选区。议会议程从前主要由政府控制,根据2008年新修订的宪法,议会与政府分享制定议会议程。
国民议会议员的职责及待遇情况
国民议会议员由直选产生,应行使法国人民赋予的职责,为公众利益服务。在议会,他们要参加议会及各委员会等会议,履行立法和监督政府的使命。在选区,要保持与选民、协会、官员等的联系,组织公开会议,回应各分请求,将选民的关切提交给国家决策机构,国民议会官网特别指出,由于承担着国家使命,议员并不是其选民的代言人:他们根据自己对普遍利益的看法来决定自己政治立场。
议员享有享有广泛的权利和优厚的待遇,以支持他们有效地履行职责。议员享有司法豁免权:议员在议会言论和表决时享有豁免权,免受法律追诉,以保证其独立性和表达自由。
其津贴包括基本议会津贴、居住津贴和职务津贴三部分,基本津贴参照国家最高职位公务员的薪金确定,自2024年1月1日起,为净收入5,931.95 欧元,三项合计每月7,637.39 欧元。议员享有多种优厚福利,包括医疗保险、退休金、交通和住宿补贴等。议员在其任期结束后,通常也会按服务年限获得一定的退休待遇。
下期专题我们将继续了解法国的议会制度:立法程序及参议院
发表时间: 31/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