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重罪法院宣判 华人站街女遇害案

发表:2014年11月20日
【记者林莲怡巴黎报导】11月14日,巴黎重罪法院(cour d'assise)11月12日对2012年华人站街女被杀案开庭审理,并于11月14日做出审判。被告兹亚德(Tarek Shaban Bin Ziaed)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刑满后永远驱除法国境内。
 
本案被害方家属委托的律师Laurent Gryner,摄于巴黎司法宫(Palais de justice)(摄影:程茗芝/看中国)
本案被害方家属委托的律师Laurent Gryner,摄于巴黎司法宫(Palais de justice)(摄影:程茗芝/看中国)
 
事情追溯至2012年8月2日,江西胡姓(胡媛娥)女子的尸体在位于巴黎11区的公寓被发现。死者脖颈呈现多处淤痕,切有挣扎迹象。后经公寓楼附近和地铁内的摄像记录,以及地铁内指纹等迹象,巴黎警方很快将凶手捉拿归案。时至两年,巴黎重罪法院最终审理此案并做出判决。
 
被告兹亚德,26岁,埃及人,浓眉、脸型棱角分明,面颊消瘦,身材细高。他在犯罪时没有在法国合法居住的纸张,他声称自己是巴勒斯坦人。此案中他被检察官指控强奸和故意杀人两项罪名。兹亚德先前否认指控,但胡女士身上和他用来勒死胡女士的书包带上均找到其DNA,随后兹亚德承认了部分罪行。
 
从监控录像上看,胡媛娥身材娇小。据巴黎一位了解胡女士家庭的华人说,她在国内离异,没有工作。和许多有美好憧憬的人一样,胡女士也幻想过在法国赚钱的生活。2011年12月,她悄无声息的来到法国。来法一周后,她告诉女儿在制衣行业找到工作。独身一人投奔异乡,在以后的日子里是她自愿站街还是生活所迫,我们无从而知,只知道她曾申请过政治避难,和与另外八名站街女合住在事发地点不远处的另一间公寓内。按年龄算,胡女士可以算兹亚德的母亲了。
 
受被害人女儿阿华委托出庭的格雷尼艾尔(Laurent Gryner)律师告诉记者,被告曾试图逃脱强奸罪名,并指是发现胡女士尸体的房客为强奸犯。但一切不合理的托辞最终没能掩盖事实真相。
 
经过三天的开庭审理,和最后长达5个多小时的研究,巴黎重罪法院在11月14日晚判处兹亚德20年监禁,并永久性禁止进入法国领土,此外被害方还可获得28,000欧元的赔偿金。据悉,兹亚德曾对其他站街女进行过暴力侵害,但该名女子并未举报。
 
由世界医生组织(Médecins du Monde)在十年前成立的,向华人站街女提供援助的莲花巴士(Lotus Bus)协会负责人雷瑟斯特尔(Tim Leicester)表示,巴黎华人站街女的数量难以估计,她们平均年龄在45岁,在中国大都有家庭和子女,并有过工作。她们中很多人面临下岗、公司倒闭、离婚等生活挫折,最终决定来法国求生计。雷瑟斯特尔还表示,这些人群中,很多曾是公司老板、教师、护士和工人。据悉很多嫖客利用华人站街女不懂法语,不敢报警的心理对她们为所欲为,从2009年起已有三名华人站街女惨遭不测。
 
对此项判决,格雷尼埃尔律师表示欣慰,他解释说为向违法行为受害人赔偿委员会(CIVI)递交赔偿金的材料,需要被害人家属需返回法国申请合法居留证件后才可进行。
 
笔者曾经在英国伦敦遇到两名华人性工作者。其中一人也是人到中年,曾经在中国也有令人羡慕的工作和家庭。因为不喜欢中国的政治和生活环境,不惜借债来到英国,发现很难找到收入高的工作还债,只好去做性工作。几年下来债还了,但是人已经被拖垮,她对笔者表示,自己非常后悔,现在拖着这受到巨大伤害的身体,什么都做不了了,活着也跟鬼没两样。
 
而另一位年轻人是找不到其它工作入了这行,她告诉笔者,自己每天担心是否会染上艾滋病,打算再也不干了,哪怕找一个低薪的工作生活艰难,也不能再做这行。
 
无独有偶,今年万圣节期间,11月1号,香港警方逮捕了一名英国人,罪名是涉嫌在香港市中心一家高档公寓里杀害两名印尼妓女。
 
由此可见,性工作这一行充满了风险,重者失去生命,轻者被歧视、被性侵,身体受到巨大的伤害。前两位华人女性及时回头,过上正常人生还算明智啊。另外,中国民间一直相信轮回转世、善恶有报,认为妓女这样的工作会给自己造业,如果从前述之风险来分析,确有几分道理。
 
Laurent Gryner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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