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封闭小区将被拆墙 引广泛关注

发表:2016年02月29日

【本报综合报导】大陆官方2月21日发布通知“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引发网民哗然,随后发改委和住建部出面进行解释。

21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公布,其中第16条称: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官方有关拆除小区和单位大院围墙的通知发布后,网民热议的话题颇多,除了前面提到的哪些小区会被先拆墙之外,还包括是不是“一刀切”、拆掉围墙后是否安全,以及业主当初高价购房包括小区环境,现在变成公共场所后该如何补偿,等等。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说,小区使用的土地,无论是小区内建设道路、绿地,还是建设住宅楼的土地,都先是开发商从政府手中获得使用权,建设完成后出售给业主,而小区使用的土地也被划分到每个购房的业主“头上”。《物权法》中规定,小区道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市政道路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因此,对于已有的小区来说,是否开放,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

之后的几天,官方多个部门又出面解释。2月22日,发改委称,对于已经建成的住宅区,是逐渐的、有条件的拆墙。拆墙是解决交通问题,如果某个住宅区打开对城市交通起不到作用,就没有必要打开。另外,开辟出公共道路后会将原来的大型住宅区分成若干小居住区。

2月23日,针对很多民众以《物权法》来回应官方的拆除社区围墙的决定,大陆最高法院做出回应称,针对独立、单一的社区,如果要拆墙,还需要等待相关立法。

2月24日,住建部官网发表文章称,推广街区制主要是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针对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所形成的“丁字路”和“断头路”。

有人称,如果要强制开放封闭小区,请先从机关大院开始。尤其是北京,世界上没有哪一个都城像北京这样,拥有如此众多的机关大院。一个大院就像一个独立的王国,一座城市自然的道路被它分割得支离破碎。

早在2004年,《财经》杂志曾专访过时任北京市长王岐山,他从摊大饼式城市规划、机关大院、新城与卧城、脆弱的公交等方面,全面剖析了首都的交通问题。王岐山认为“机关大院是坚硬的”。

分析人士认为,“拆围墙”的通知之所以会出现争议,归根结底还是体制问题。西方国家高度尊重私人财产,但是在大陆当今体制下,中国人花钱买房却买不到私人地产,而只是土地使用权,加上多年来统治下缺乏实质有效的管理,所以过去的诸多问题现在显露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