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行政部门何种情况下可吊销合法居留证

发表:2017年08月29日
读者问:我最近常听说个别侨胞的居留证因各种问题被吊销。请问行政当局在哪些情况下有权吊销居留证?被吊销居留证后有哪些补救方式?
 
新桥律师答:外国人的居留证可在以下情况下被吊销: 
 
•无法满足获得延长居留证的必要条件者。但持有受薪员工(SALARIÉ)或临时工(TRAVAILLEUR TEMPORAIRE)居留证者不得由于非个人意志能左右的原因而被吊销居留证。

• 在法国有多名妻子者 

• 连续在法国境外居住六年以上,或在欧盟境外居住超过三年,以及在其它欧盟国家获得长期居留   证者。

• 被递解出境或禁止入境者

• 威胁公务人员,毁坏盗窃公共财物和参加骚乱者。在此情况下,持有十年居留证并在法国有家庭者可被换发私人和家庭生活居留证。
 
行政机构还可在以下情况下吊销居留:

• 持有学生居留者的工作时间超过年工作时间60%者

• 持有家庭团聚居留证者在获得该居留的三年内,因离婚或分居原因终止共同生活。但配偶去世,双方生育子女和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除外。

• 与法国籍人结婚,在四年内中断共同生活者。但如育有子女或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除外。

• 不通过家庭团聚方式而让配偶和子女在法国居留者,但长期在法国居留并有家庭者可从轻处理。

• 雇佣无证件外国劳工者

• 因严重犯罪受到刑事追究者

• 以提供假证件,假结婚,从事未经许可的职业活动等欺骗方式获得居留证者。

一般来说,吊销居留证的决定必须说明理由。该决定和要求离境的信函一起以挂号信寄给当事人,收件人常被要求在一个月内离境。行政机构还可用不予受理的方式拒绝延长居留。根据n°2002-814号法令,如果居留申请在四个月后仍未得到答复,则说明该申请已经被拒绝。

如您不服行政部门吊销居留证的决定,可采取以下行动:

- 向巴黎警察总局,外省的省长(PREFET)或内政部长提出申诉。

- 在收到吊销居留证的决定,或在四个月的回复期截止后的两个月内,向行政法院提出起诉。

此外,申请人还可根据1979年7月11日法令第5条要求行政部门对不回复的理由进行解释。如果得不到回复,申请人可在任何时候向行政法院提出起诉,不受时间的限制。建议申请人保留相关证据,特别是挂号信回执。如果涉及侵犯人权,您还可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诉讼。

在决定吊销可自动延长的居留证之前,巴黎警察总局或外省的省长应咨询居留委员会(COMMISSION DU SEJOUR)的意见。这时,您将在该委员会审理日的15天前接到参加听证的通知。参加听证时,您可指定任何人或律师为您辩护。如果您的收入低于法定标准,还可申请司法救济。

新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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