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议会通过决议 声援港民反“送中”

发表:2019年07月27日
记者陆阳综合报导

欧洲议会7月18通过香港决议案2732(RSP),向香港政府提出十多项要求,并重申欧盟支持香港高度自治权和一国两制原则。

欧洲议会17日推出新动议,呼应香港市民的诉求,要求港府撤回修订《逃犯条例》,不再起诉抗议者,并启动民主改革。议案还要求欧洲全面禁止向香港警方提供武器装备。

欧洲议会的这份决议案呼吁欧洲联盟(EU)及其成员国和国际社会建立适当的出口管理机制,以阻止中共当局获得可用于侵犯基本人权的技术,特别是在处理香港民众抗议的时候。

欧洲议会要求香港撤销逃犯条例修订开启民主改革。图为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议会(维基百科)
欧洲议会要求香港撤销逃犯条例修订开启民主改革。图为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议会(维基百科)

这份提案由六个党团的85名议员共同发起,在对该决议案长达20分钟的辩论中,来自于英国、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波兰、克罗地亚、塞浦路斯的欧盟议员发言表示支持,此决议案随后在总人数为751人的欧洲议会中获多数支持得以通过。

欧洲议会7月16日刚刚批准德国前国防部长乌尔苏拉•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担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就任欧盟新主席的背景是,欧盟已经站队美国,明确将中共定义为对手:经济上的竞争对手和政治上的全面对手。

冯德莱恩是对中共的强硬派,一直在公开谴责中共挑战国际秩序和迫害人权等。在欧洲议会提出该议案之前,美国国会已经推出《香港民主和人权法案》。该法案也是针对香港修例而提出,要求制裁香港迫害人权的官员,并定期评估香港自治状况,以决定是否再给予香港优惠经贸待遇。

大赦国际欧洲办公室主任Eve Geddie表示,欧洲议会通过的这个决议案表明,在港警对和平港民使用过度的、非法的暴力时,国际社会不会旁观。

欧盟人权问题特别代表吉尔摩(Eamon Gilmore)公开批评中共迫害人权,并直言人权并非中共一直所宣称的所谓“内政”。吉尔摩对此向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人权是普世价值,是属于全人类的价值。人权不局限于某一管辖权范围,而是每个人的权利,基于个人的尊严。”

欧洲议会指出,中国大陆的司法机构也缺乏独立于中共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调查权力,普遍有任意拘留、酷刑、虐待、严重侵犯公平审判权、强迫失踪、多种单独监禁制度、未经审判即处罚的问题存在。

一个月内,香港民众举行四次大游行,累计超过380万人次走上街头抗争,促使林郑月娥7月9日公开承认修订失败,“草案已寿终正寝”(the bill is dead)。

决议案写道,香港警方利用少数抗议者的暴力行为作为借口,对绝大多数和平示威民众使用非必要的、过度的武力,包括催泪瓦斯、橡皮子弹、布袋弹和胡椒喷雾,将事件标记为暴乱,因而连续逮捕数十人,其中有几人被控暴乱罪行,可能被判高达10年徒刑。

同时,欧洲议会也强烈谴责北京当局不断加剧对特区内政的干涉,导致这些地区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新闻自由不断恶化,特别是对中国大陆敏感议题或有关香港政府的敏感报导的审查。

议会表示,北京仍受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的约束,须维护香港的高度自治及其权利和自由,并列举《香港基本法》第27条规定,政府必须保障香港人民的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以及结社、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自由;而第45及68条规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体议员最终应由普选产生。

决议案文中指出,《送中条例》对香港人、欧盟、外国公民以及外界对香港的商业信心都有深远的影响;现已有超过70个人权非政府组织要求香港撤回逃犯法案;欧洲议会亦呼吁中方回顾曾经签署的一系列国际人权条约,既然选择了参与国际人权游戏规则,应确保履行这些承诺。并呼吁欧盟与中方进行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