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安厅前副厅长冒名参加高考 终生用假名

发表:2020年08月26日
记者苗薇综合报导

湖南省综治办前主任、湖南省公安厅前副厅长周符波因“包庇黑社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19年。当年周符波顶着他人的名字参加高考,并终生都“苟活在他人的名字里”。

根据澎湃新闻报导,周符波原名为“江某原”。当年已经参加工作的湖南人周符波,冒用他人名义,远赴云南参加高考,享受了云南当地的高考优惠政策,并顶着他人的名字考上了名牌大学——武汉大学。

周符波去年因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19年。湖南高院曾通报,周符波是湖南职务最高、影响最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此外,判决书还显示,周符波的弟弟江某因帮其掩饰、隐瞒赃款赃物超3000万元,一审被判刑5年。该判决书还披露,其妹江某某及妹夫沙某曾向周符波行贿800万元。

公开简历显示,周符波为湖南祁东人,生于1964年,1983年参加工作。其于1986年考上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湖南省政府法制局。2014年,时任邵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的周符波,被公示拟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2019年1月,《廉政了望》杂志报导称,一名与周符波有过交集的官场人士表示,周符波一切都是“假”的:名字是假的,档案是假的。周符波自述,他33岁时给一名湖南副省长当秘书,由此进入仕途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