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开庭审理 巴黎粤海中国城贱卖一案

发表:2012年12月20日

【看中国记者晨光采访报导】12月10日,以朱志群先生为代表的海外侨胞控告广东省国资委主任温国辉纵容广东粤海贱卖巴黎粤海中国城(Chinagora)国有资产、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之行政不作为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开庭前后,本报记者采访了出席庭审的原法国新世界公司吴官雄、孙正满、孙少荣等股东,对错综复杂的案情和开庭审理的情况做了比较详细的了解。

据原法国新世界股东介绍,2002年广东粤海集团资产重组,决定出售位于巴黎塞纳河畔的占地5万2千平方米的巴黎粤海中国城。

巴黎粤海中国城建筑面积4万6千平方米,包括旅馆、餐厅、商场、仓库和停车场等部分,但建成营业十多年来一直亏损。当年,由旅法青田侨胞周伟、吴官雄等十几名股东组成的法国新世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决定买下粤海中国城。

他们说,当初他们和广东粤海集团签了两个合同,一个是在香港同粤海签定的中文买卖框架协议,第二个是在法国签的租赁合同。因为当时的买卖框架总额高达2.1亿法郎(相当于3千2百万欧元),买方没有办法一次付清,于是粤海同意买方通过每月付房租的形式分期付款。而这种形式对买家——法国新世界公司似乎也很有利,因为粤海中国城在转让前一直亏损,新世界希望通过租赁阶段扭亏为盈,这样就便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完所有余款。

于是法国新世界公司首期向广东粤海支付了5千万法郎,然后第一年和第二年每月通过租金形式支付一百万法郎,两年支付两千四百万法郎,第三年原定每月支付两百万法郎,一年共支付两千四百万法郎,最后剩下余款一亿一千二百万法郎,这样做就大大降低了最后需要支付的余额,有利于向银行贷款。

在法国新世界公司经营的几年中,他们在中国城的装修、经营等方面都投入很大力量,很多法国华人华侨都到粤海中国城去举办筵席和各种侨团活动,确实把中国城的生意搞得很红火,酒店客房率高达93%,餐厅筵席也是常常爆满,据介绍最多一个周末有168桌酒席。

然而2004年新世界在进行商城招商之际,法国当地政府派人来检查粤海中国城的安全,并出示此前于2001年11月28日勒令粤海修缮商场安全隐患的文件,指出商场存在21处安全隐患,勒令停止招商。而这些问题广东粤海在签订买卖框架时并没有告知法国新世界公司,新世界认为粤海故意隐瞒问题,应当由粤海出资修缮,遭到拒绝。

法国新世界股东向本报记者说,接手两年以后,他们停止了分期付款。原因是中国城原来的股份并不是广东粤海100%占有,买卖框架协议中规定,在新世界接手中国城后三个月内,粤海要把中国城100%的股份收回来,以便和法国新世界公司做资产转让,并通知新世界去香港签订买卖合同。然而,新世界接手粤海中国城后,广东粤海一直没有收回所有的股份,也没有通知新世界公司去香港签订买卖合同。

所以在粤海违约在先的情况下,法国新世界在两年以后就没有继续支付每月租金形式的分期付款。因为他们看不到对方的一点诚意,觉得没有希望,而且就算真要租的话,每月一百万法郎的租金,也远远高出他们接手前原中国城每月给总部的30万法郎的租金。

自此,双方进入了胶着状态,一方不支付租金形式的分期付款,并要求退还预付金,另一方追要租金,闭口不提已经支付的五千万法郎的预付金。

因为买卖框架是在香港签订的,一定要在香港打官司,而香港打官司的费用极高。当时法国新世界的股东咨询他们的香港律师,律师说如果要打价值2.1亿法郎的官司,原告和被告双方都要存2.1亿法郎,法庭才能接受起诉,所以他们根本打不起这个官司。

法国新世界公司的股东在签订买卖框架的时候根本不了解这一点,而且因为广东粤海是国有集团,所以他们当时也相信国家政府不会骗他们的,谁知最后出了这么多问题。

广东粤海因新世界拖欠租金,于2005年将其告上法国法庭。2006年,荷兰华人朱志群向新世界购买50%的股份,接受粤海中国城,希望同广东粤海集团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但遭到拒绝。因为在法国只有法国新世界同广东粤海的签订的租赁合同,在香港鉴定的买卖框架在法国不列入考虑范围,所以2008年1月8日,法国地方法庭判粤海中国城关闭,并移交原主人广东粤海集团。

据悉,广东粤海于2011年3月15日将巴黎粤海中国城以748.9万欧元的价格卖给香港鸿星公司,相对于2002年卖给新世界3200万欧元的成交价相去甚远,也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此举引起侨界哗然。

于是以朱志群先生为代表的海外股东将广东省国资委告上法庭,控告广东省国资委主任温国辉纵容广东粤海贱卖巴黎粤海中国城(Chinagora)国有资产、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之行政不作为,该案于12月10日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

广东省国资委在答辩书中辩称,控告国资委行政不作为缺乏法律依据,粤海集团在中国城转让过程中,进行了资产评估,签订了有效合同,并通过董事会决议。并称原购买价与粤海公司售予鸿星公司价格差距过大,是因为资产评估中结果不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原告对巴黎中国城经营不善所致。

原新世界股东吴官雄在法院开庭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开庭当天广东省国资委在法庭上主要提出以下几点答辩:首先,国资委称原告是法籍人士,没有资格告他们。殊不知原告几位股东中也有是中国籍的,也有长期居住在中国大陆的。其次,被告称该物业在国外,没有特别规定需要国资委去管理,并称属于粤海下属第四级公司。第三,国资委称粤海出售中国城,是根据三个评估报告,一个估价七百多万,另一个估价八百多万,最后一个估价是两千六百多万,粤海是根据这三个评估报告出售中国城的。

事实上,粤海把中国城卖给香港鸿星集团,成交额是748.9万欧元,分三期付款,相当于每平方八百人民币,当时连法官都感到诧异。

法官询问现在巴黎的平均房价,原告律师告诉他巴黎塞纳河边普通的房价是每平方六千到八千欧元,相差了近一百倍。

原告在法庭上要求国资委给出中国城的建成年份、总面积和总投资金额等数据,遭到国资委拒绝。

原告律师询问国资委粤海出售中国城有没有得到国资委的批准?国资委没有给出答复。

原告在法庭上指出,他们给国资委前后写了八封信,提供了十五个证据,国资委没有任何回信,反而把这些信都直接转给粤海,国资委也没有就此事派人到巴黎实地调查。

另外,原告还在法庭上问,为什么早不卖晚不卖,偏偏在广东粤海集团董事长李文岳退休前一个月卖掉?那些评估报告是2008年2009年出的,而卖掉是2011年,为什么没有重新做评估报告?

吴官雄向看中国记者强调,粤海以748.9万欧元把中国城卖给香港鸿星集团,这已经是法院提供的不争的事实。法国新世界原来的报价是三千两百万欧元,已经投入了首付、两年的分期付款和装修费用总共一千二百万欧元,法国Nexity出价两千五百万欧元,另外几家法国华人集团也出价两千五百万欧元,粤海为什么以748.9万欧元贱卖给香港鸿星集团?国家要求国有资产买卖要公开化,而他们没有公开。

原告方要求取消该交易,在法国公开拍卖,至少可以卖到两千五百万欧元,为国家挽回1.8亿人民币的损失。

原告方表示,他们也已经在广州市公安局和广东省纪委立了案。他们希望广州法庭和国家政府各部门为广大侨胞关注的这一重大案件,做出公平正义的裁决,妥善解决巴黎粤海中国城的买卖纠纷,并表示将在本报继续跟踪报导案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