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可再生能源应用 东部领先西部

发表:2013年05月06日

【记者海滨编译报导】三个前东德联邦州在可再生能源使用方面走在了全德前列。根据可再生能源机构最新统计数据,至2011年录得的数字,梅克伦堡-前波莫瑞州(Mecklenburg-Vorpommern)在统计数据中击败了向来表现良好的城邦州,脱颖而出。

该联邦州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57.7%。图林根州(Thüringen)以44.9%排在第二位。萨克森-安哈尔特州(Sachsen-Anhalt)以37.7%和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Schleswig-Holstein)以37.6%分别排在第三和第四位。

据该统计数据,城邦州的排名远远落后于其它州:柏林垫底,为2.6%,不来梅为4.0%,汉堡为9.4%。比汉堡更靠后的联邦州只有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Nordrhein-Westfalen)为5.8%和萨尔(Saarland)5.6%。

令人惊讶的是,可再生能源在总发电量的比例在萨克森州(Sachsen)只占10.4%。处在中游位置的是黑森(Hessen)为16.2%,巴登-符腾堡州(Baden-Württemberg )18.3%,勃兰登堡州(Brandenburg)24.1%,下萨克森州(Niedersachsen)占27.1%,巴伐利亚州(Bayern)占27.6%和莱茵兰-普法尔茨州(Rheinland-Pfalz)28.4%。

据统计,基本大多数联邦州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份额与往年相比都能够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