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学生就业

发表:2013年07月13日
本文主要针对在法国留学并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外国人(欧盟国家外的第三国家),持有等同于“学生”居留的长期签证(VLS/TS)或是持有“学生”类型的短期居留证。
 
“学生”类型的长期签证或“学生”类型的临时居留证允许持有人开展一定的工作,但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即每年最多964小时(全职工作时间的60%),阿尔及利亚人除外。
 
毕业后工作获得硕士学位或相当程度学历:毕业生可申请临时居留许可(APS),有效期为6个月,不可续。此项申请适合那些毕业后决定回国的学生,在其回国前在法国获取一定的工作经验。
 
在临时居留许可生效期间(APS),学生可进行:
一份有薪工作,符合规定工作时间,即每年最多964小时 ;
若持有人找到一份全职工作,薪酬高于SMIG的1.5倍,并且这份工作符合就业形势,那么在合约签署后15天内,需要向警察局递交学生转身份申请。
同时,获得硕士或等同学位的毕业生,也可直接申请学生转身份。申请人在居留到期前两个月向其居住地警察局或分局递交申请,由警察局将申请人的雇佣合同或雇佣承诺转交到相应的劳工局审核。劳工部门会综合考量发放工作许可的条件(薪酬、职务、申请人能力等等)。
以下几个因素对转身份有积极作用:申请人成绩优异;用人公司在申请人国籍国设有分支机构;用人公司对申请人的教育培训提供支持;申请人的大学教育是否由法国提供经济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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