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律草案:商家必须回收旧电器
【记者朱韵玉综合报导】据德国媒体3月7日报导,联邦环境保护部出台一部法律草案。根据该草案,经销商包括网上卖家有义务将旧电器收回来。而电器在哪里购买并不重要。
德国法律草案规定,商家必须回收旧电器。(123RF)
4日,联邦环境保护部将一部法律草案呈交内阁。法案中要约束大型零售商,即销售面积大于400平方米的专卖店,以及网上交易。他们在出售新的同等价值电器的同时将旧电器回收。消费者不必出示小票,也就是说,旧电器在哪里购买并不重要。
在目前为止,回收旧家电只是自愿行为。而环境保护部打算通过这个规定,使得旧电器中的原材料得到再利用。
根据垃圾清运业全国联盟估计,每年有12万吨的小型电器由于消费者缺少回收意识而放到家庭垃圾中。总共有50万吨旧的小电器不是到达回收站,因为它们被存放在家里或者非法出口。按规定,棱长小于25厘米的电器属于小型电器。
根据4日所提交的法律草案,小型旧电器,如手机或者刮胡刀,在交易中,即使没有购买相应的小电器,也可以交给商家。而大型的电器,如电视机、洗衣机或洗碗机,零售商只能在消费者买了一台新的电器的情况下才能接收。
对于新的法律草案,垃圾清运业和德国最大回收公司之一Alba都表示很欢迎。垃圾清运业总裁布鲁克申(Andreas Bruckschen)说,太多的旧电器被放到生活垃圾或者被非法出口了。Alba方面表示,这样更多的旧电器可以回收利用,而不是到垃圾桶里去。
不过,消费者中心联邦协会的总裁穆勒(Klaus Müller)认为这个草案还不够。他担心,“当收回小型电器只局限在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经销商的话,还是会有很多有价值的材料落到生活垃圾中。”同时,这个草案引起了网上买卖联邦协会的强烈批评。主席普罗特曼(Oliver Prothmann)称,这是“过分的义务”。
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将致力于该草案。预计在九月份,联邦参议院将第二次宣读法律草案,并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