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律咨询 有关在法国收养子女
读者问:我们夫妻在法生活多年,未生育,一直想收养一个孩子。请问法国在收养方面有哪些程序和特殊规定?
新桥律师:法国每年有8000人提出收养儿童的申请。本着保护孤儿的原则,收养旨在让失去家庭的儿童重获家庭的温暖。
在法国,收养分为完全收养(Adoption Plénière)或简单收养(Adoption Simple)两种。完全收养是以新的亲属关系完全替代原有亲属关系,除携带子女再婚者外,被收养儿童和原来的家庭断绝关系。简单收养是在保留儿童原有家庭的关系上建立新的亲属关系。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需满足如下条件:
所有申请收养儿童者都必须首先取得省政府儿童救助部门(Service de l’Aide Sociale à l’Enfance)的收养许可证。获得许可证的条件取决于:
- 收养计划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 收养人是否有能力担当儿童家长的责任
此外,受理单位还要对申请人进行社会心理评估,由心理学医生对收养人进行个人经历,家庭情况,收养动机,收养后的生活的综合评估。如果收养人已经有子女,还要提取他们的意见,然后做出评估报告。有关情况属于职业保密范畴。报告由该部门提交儿童社会救助部门审批。
通过审查的申请者将被登记在收养人名单上。
在有相应的儿童需要收养时,省政府根据收养者名单的顺序向收养家庭推荐。如果收养家庭同意,将同儿童监护人签署寄养协议。
收养儿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收养人应每年确认收养计划。并在5年后提交新计划。
如果申请遭拒,当事人可在2个月内向省政府提出申诉或向行政法院提出起诉。但遭到拒绝30个月后,当事人可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所需时间为:自向省政府提出申请至获得约见:2个月
社会心理调查和测试,准备所需文件,审批委员会讨论:9个月
获得省政府的批准后,被收养子女来到收养人家庭生活,法庭作出收养决定,当事人办理民事登记。
新生婴儿的寄养时间为一周。期间收养管理部门可要求定期同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见面。
年龄稍大的儿童的寄养时间根据个人情况和经历而定,一般为六个月。
在六个月的家庭生活后,有关部门向家庭理事会提交收养报告。该报告将同收养申请同时报送检察院。
收养国外儿童者收养需要遵守海牙公约、法国和儿童原籍国法律。 在获得收养许可证后,当事人可自行寻找被收养儿童并办理儿童来法生活。法国行政机关要求的文件为:
- 出生证明或结婚证明
- 离婚者的离婚判决书
- 领养许可证
- 未犯罪记录
- 收入证明,如工资单,税单,房产证等
上述文件需要译成法语,并通过相关机构认证。
一般来说,在国外收养儿童者必须亲自前往儿童原籍国办理如下证明:住房证明、当地有关机构的许可证、法国领馆给儿童开立的收养长期签证。
收养人在返回法国后需要向儿童救助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提交原籍国的许可证和儿童护照复印件,向省政府申领儿童健康卡,办理社会保险、家庭补助,领取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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