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提房地产税立法的背后隐情
5月18日,大陆官媒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全文逾万字,囊括了九大部分。其中最令市场关注的是财税方面的表述,此次《意见》着重提了三个税种改革: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与老百姓房子密切相关的房地产税早已列入当局立法计划中。目前,该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与财政部还在研究起草中。由于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是官方近些年的惯常提法。
武汉肺炎疫情肆虐令经济陷入停摆,这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危机,经济正面临着需求端和供给端的双重困境。
近年来地方政府财政赤字愈发严重,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前十个月,只有上海市的财政收支略有盈余,其余各省市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赤字。其中,河南、四川两省的赤字更是突破了5,000亿元。2020年一季度,中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到2.5万亿元,同比下降12.3%。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大支柱是土地出让金。根据上海易居研究院的一份报告显示,土地出让金占2019年地方财政收入的41.8%,较2015年的比重增长了近一半。
尽管北京当局频频提出房住不炒(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楼市定位,在中国经济下行、财政捉襟见肘的驱使下,地方政府近年来仍然依靠卖地填补财政短缺。
华盛顿信息与战略研究所所长李恒青认为,房地产税早在几年前就被列入了立法计划,但迟迟没有进展。当局近期之所以重提这项立法工作,是因为地方政府赤字已经几近失控了。“这是因为政府没钱了。中国房地产业按理说根本不存在税基。比如你收物业税的前提是什么?前提是这个物业是有主的。那么中国房地产的主人是谁?人们持有的房产证不是永久性的,只有几十年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