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官员强奸女企业家被判三年 双方都不服
一年前,湖南共青团系年轻官员楚挺征在一场官商界餐会上,涉嫌强奸女企业家。事发后,受害人在网上举报,并将其告上法庭。一审楚挺征强奸罪名成立,被判3年有期徒刑。但双方都不服,目前该案已二审,暂未宣判。
综合媒体报导,2021年4月13日,在失去自由一年多后,33岁的前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仍然在等待二审的裁决。
楚挺征被控在2020年3月31日晚上的一个饭局中,试图强奸与座的一位年轻海归女企业家杨女士。同年4月8日,他被警方传唤,自此失去人身自由。
楚挺征
1987年11月出生的楚挺征,湖南郴州人,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2018年5月,楚挺征任北湖区团委书记。
1992年出生的杨女士是商人,其父在矿业领域经商多年,杨女士本人此前在美国留学,并获得学士及硕士学位,并于2017年回国。
杨女士在工作几年后出任了家族新能源企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目前是北湖区政协委员。
当地司法界人士透露,因为楚挺征曾在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工作等原因,出于回避原则,此案进入检察院阶段后,移交到了郴州市宜章县检察院。
2020年12月1日,郴州宜章县法院一审判决:楚挺征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于这次判决,双方都不服。
杨女士强调,楚挺征是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应加重处罚。而一审法院认为,楚挺征对杨女士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是在“无人且未开灯的包厢内”,不符合“当众”的条件,因此对加重处罚的意见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之后,杨女士没有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其代理人表示:“此案事实清楚,判决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的(楚挺征意图对杨女士实施强奸行为)。”
楚挺征也不服并上诉。2021年3月3日,此案二审由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楚挺征及其辩护人——他的父亲,均为他作无罪辩护。
案发在2020年3月31日,应楚挺征之邀,杨女士参加了楚发起的聚餐。当日,她和她的同学邓女士来到位于北湖区的帝都海鲜酒楼201包厢。饭局从晚上7点开始,晚上9点半,她离开座位到包厢茶水间休息,楚挺征突然走了过来,一把将她拖到隔壁包厢,并直接将她按倒猥亵,还强行脱下裤子意图施暴。当时她明确强烈拒绝对方,并奋力反抗、大声呼救,期间一起聚餐的一名老板曾闻声过来查看,但楚挺征说要他别管,那人便离开了。
杨女士的同学邓女士过来后,楚挺征立即起身,假意打电话离开。事发后,杨女士在朋友和同学的陪伴下痛哭了许久,精神和身体都受到了伤害。
杨女士随即在网上举报了楚挺征涉嫌强奸行为,举报信中附上照片显示,其大腿外侧有多处抓伤痕迹;另一个截图则是楚挺征不断向她道歉:“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不起!请给我机会赔罪。”楚挺征还用藏头诗的方式,写给杨女士一首诗:“抱朴守拙难学来,歉意只怪醉一回。诗书文章春风好,妍鲜明媚还照开”,并附一句英文:Even if it rained yesterday,the sun also rise[s].(即使昨天下雨,太阳照常升起)。但杨女士均未回复他的讯息。
2020年4月7日上午,北湖区对外通报称,4月6日北湖区委决定:免去楚挺征党内职务,并按程序免去楚挺征其它职务;对其违纪行为,由北湖区纪委予以立案审查;涉嫌猥亵他人违法行为,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已依法受理案件。
也有国内网友评论:“疫情期间也不能停止他们的胡吃海喝?”“团委书记胆子就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