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提共同富裕后 实施房地产税再近一步 (图)

发表:2021年08月22日
记者:李正鑫综合报导

习近平当局提出共同富裕的计划后,官媒头版文章就呼吁针对高收入人群收入开征房产税和遗产税等。此前官方称热点城市或率先推出房地产税试点,但是天钧政经智库指出,楼市的弊病不在于是否征收房地产税。

习近平8月17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并且提出了重点工作,包括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楼市的弊病不在于是否征收房地产税。(图片来源:Pixabay)
楼市的弊病不在于是否征收房地产税。(图片来源:Pixabay)

8月19日,中国官媒《证券日报》发布头版文章称,“ 长期以来,收入分配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中等收入群体占比偏低,成为制约共同富裕进程的掣肘。”

如何解决问题?文章表示,一是探索税收制度改革,适时开征财产税(如房产税、遗产赠予税等),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二是限制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不是限制高收入,而是要限制不合理收入(包括灰色收入、垄断部门高收入);三是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

房地产税和楼市最为相关,已经被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当中,而该税种覆盖面很大,包含了人们普遍所了解的房产税。

中国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人5月在北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政府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官媒《中国证券报》5月17日报道称,从市场层面而言,短期内房价涨幅相对较大的热点城市均有可能试点征收房地产税。

易居企业集团CEO丁祖昱认为,今年以来,监管层已四次提及 “ 房地产税 ”,尽管房地产税距离全面征收仍需较长时间周期,但基于2020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地方的房地产市场处于过热状态,因此 “ 十四五 ” 期间或是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窗口期,试点城市或将快速扩容至 “ 热点 ” 核心城市,并体现一定的政策力度。

“ 此阶段或是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较佳的时间窗口期,房地产税有望成为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重要政策工具,” 丁祖昱说。

独立经济学家马光远6月20日在一个财经峰会上演讲,谈到房产税问题,马光远认为,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全面推开还需要时间,“ 为什么今年准备开始搞试点?因为试点很多情况都是非常难、非常难的东西。”

马光远说,“ 我一般告诉大家房产税是一个可以不考虑的因素,因为房产税本身出台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压房价,把房地产打下来。我们讲房地产稳定,稳定是最重要的。如果房产税出台,房地产倒了,那是得不偿失的。”

此外,马光远还表示,房地产问题是,第一、不能忽悠老百姓;第二、要客观;第三、一定要专业。“ 一定要专业就是从客观规律方面讲清这个问题,而不是老百姓喜欢什么你讲什么,那是害了老百姓。”

天钧政经智库研究员任重道指出,习近平要想方设法增加税收,目前最可能增加的就是房地产税,尤其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扩权之后,修改法律或为新税种立法就方便快捷多了。

但是从法理上和税收理论上来说,房地产税在中国是一个不合理的税种。房屋七十年产权并非私有,相当于人们从政府那里 “ 租 ” 来的房子。房地产税的承担者将是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生活相对优越的所谓中产阶层,可以成为中共 “ 剪羊毛 ” 的利器。征收房地产税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而不是为了降房价,没有比这个目的更重要的目的了,这也是习近平当局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