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议会制(二):参议院及立法程序(图)

发表:2024年08月19日
来源:法广 / 作者 林兰

上期专题我们借法国提前立法选举后新一届国民议会开启之际,介绍了法国的议会制及国民议会,本期节目我们继续来了解参议院及法国立法程序 。

我们知道,法国议会采取两院制,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两院共同投票通过法律、监督政府行为并评估公共政策。法国参议院官网的介绍说,两院不同的选举方式保证了最大程度地代表法国人民,由两院审议法案的方式提高了法案的质量,而参议员们的经验则丰富了法案的内容。

法国参议院     (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法国参议院     (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参议院议长是国家机构稳定的保障:在总统去世或辞职时,由参议院议长代理总统的职务

法国参议院的状态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宪法规定的。这部宪法最重要的更改在于加强总统和政府的权力,同时削弱议会的权力。法国政府拥有多种渠道来介入参议院的内部工作程序。因此在法国社会上始终有对参议院的批评,甚至有人质疑这样一个虚弱的议会是否有必要。虽然总统可以在法律的授权下解散国民议会,但是参议院不能被总统解散,因为宪法24条规定了参议院是保证共和国各个地方单位的代表性,而参议院也不能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

法国参议院坐落在巴黎富丽典雅的卢森堡宫。这个宫殿是法国王后玛丽德 美迪奇在1615年主持建造,经历多次变迁后,1879年起被作为法国第三共和参议员所在地至今。

参议院的议员

与国民议会议员的直接选举方式不同,参议员是由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每省为一个选举人团,由本省选出的国民议会议员、省议会议员以及市镇议会代表组成。由于参议院的功能之一是代表地方政治或行政地方的利益,所以市镇议会的代表们在选举人团中占较大比例。在海外领地中,每个海外领地选举一名参议员。每省的参议员人数根据其人口数量比例确定。比如下莱茵省有 5 名参议员,巴黎有12名参议员。

自2011年起,参议院一共有348名参议员,之前参议员的任期为9年,自2008年起,任期改为6年,自2011年起每3年参议院换届一次,每次更换一半参议员。

自1958年第五共和诞生以来,参议院多数是以右翼和中间派把持,除了2011年和2014年,左翼获得历史性选举胜利,打破这一局面。在最近一次2023年的参议院改选后,右翼和中间派仍保持多数席位,由来自右翼共和党团的热拉尔 • 拉尔歇(Gérard Larcher)担任参议院议长。

参议院每三年一次部分选举换届,议长也被重选。参议院议长代表议院并主持大会辩论。同样主持由26名参议员组成的集体机构办公厅的工作,所有有关参议院机构运行的重要决定皆由办公厅作出。参议院议长拥有重要的宪法特权。如果他认为已通过的法律或条约任何条款与宪法相悖,可将问题提交宪法委员会。最重要的是我们此前提到的,如果宪法委员会确认共和国总统因重病、辞职或者死亡无法继续任职的话,由参议院议长在新总统当选前代任总统。因此参议院议长被称为共和国第二号人物。至今为止这个情况发生过两次:1969年戴高乐总统辞职和1974年蓬皮杜总统在任内病逝后,都有时仍参议员议长的阿兰波尔代任。

地位和功能

作为法国立法机构的一部分,参议院最重要的任务是立法和监督政府。作为全权议院,参议院根据政府草案或议院投提案投票通过法律,在立法程序中,所有提交给参议院的议案,在半圆梯形会场的全体议员大会讨论之前,首先要经过7个常务委员会之一进行审议,或者经特别委员会审议。

参议院同时还对所有有关宪法的修改作出决定,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

投票通过立法

如同国民议会议员,参议员首先是一个立法者,负责投票通过共和国的法律。他享有立法创议权,议会提交的法案称为法律提案(Propositions de loi),政府提交的法案称为法律草案 (Projets de loi) 。

参议院每年提交很多法律提案,但参议院不能强迫国民议会讨论它提交的法案,因此它在这方面的力量有限。同时政府在决定议会日程上享有优先权。不过,从1995年10月起,每月有一次大会的日程由参议院决定。

立法创议权主要表现为修改权,参议员和国民议会议员及政府一样,可对讨论中的法案进行修改。法律提案自然首先由起草人所属的议院讨论。而政府提交的法律草案,则可首先由参议员审议,也可首先由国民议会议员审议。只有关于金融和社会保险投资的法律草案应该由政府首先向国民议会提出。有关地方行政区域组织的法律草案以及有关法国侨民的法律草案则首先向参议院提出。

所有的法律草案或法律提案都要经过两个议院分别讨论,而且该法案必须在批准时字字相同,因此一般在立法过程中一部法案会在两院之间多次穿梭(navettes),被称为 “ 往返讨论 ”:一个议院讨论修改了法案后提交给另一个议院,而这个议院又进行修改,重新提交给第一个议院。尽管两院都批准某个法案,总统依然可以把该法案或其中部分交回给议院再次讨论。假如两院在审议时出现争议,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分别二读议案后,政府有权终止往返讨论,设立一个两院各有7人参加的混合对等委员会,负责对草案有关争议条款举行协商。一般情况下,混合对等委员会达成一致,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国民议会则优先于参议员,政府会站在国民议会的立场由国民议会作出最终决定。不过,自1958年以来,这种情况只占通过法律的不到13%。

例外的情况是当涉及宪法更改或者国家组织方面的法律时,国民议会不能压倒参议院,即两院会处于完全平等地位。政府不能无视参议院的反对,两院间的 “ 往返讨论 ” 要持续进行直到达成一致为止。

法案经议会两院表决通过后,送交总统签署总统令公布。两院议员可联名向宪法委员会提出对该法是否与宪法或政府所作国际承诺相符的质询。宪法委员会由9人组成,3人由总统直接任命,其中包括宪法委员会主席,参议院议长和国民议会议长各任命三人。宪法委员会须在1个月内作出裁决,如遇紧急情况,期限可缩短为8天。总统令和法律交总理府公报处印刷下发,宪法规定,法律在到达各省政府24小时后正式生效。

监督政府

议院有监督政府工作的义务,其最主要的方式是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此外参议员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向政府提问,政府必须回答这些提问,将结果发表在政府公报上。每十五天有一次公开大会专门用于口头提问。某些大会可以进行口头提问和辩论,这时政治色彩更加浓厚。此外,公开参议院和法国三台电视节目直播每月两次、周四下午15点到16点的向政府提问大会的实况。而参议院每年要就政府工作做出不同的报告。

参议院可以组织调查委员会,这样的委员会拥有广泛的收集证据和公开审问的权力。参议院常设7个专门委员和一个欧洲事务委员会,分别是: 经济委员会,外交及国防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空间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文化、教育、传播和体育委员会,金融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和国民议会的组织一样,参议院议员按政治倾向组成党团,每个党团至少有10名参议员,享有财政和物质资助,在议会半圆形会议大厅中都有自己特定的区域。

一般情况下,参议院的力量大小往往由其它政治机构中哪个党派占多数决定。假如国民议会中的多数党派与执政党不同时,参议员可选择支持政府或者支持国民议会,由此作用比较突显。而当政府执政党也是国民议会中的多数党派,而且与参议院多数党派不同时,参议院往往只能起一个批评和拖延的作用。假如两院多数党派都是执政党,则一般只是起到一个顾问和缓和的作用。

参议院不能像国民议会那样解除政府,参议院只能对总理进行信任投票,但是其结果对总理没有任何必然效应。总统只有在其行为 “ 与其职务相悖 ” 或者卖国的情况下才能被国民议会撤职。总统能够解散国民议会,但是不能解散参议院。假如总统决定解散国民议会或者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则必须事先与参议院议长商量。


发表时间: 15/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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