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计划2016起实施外车收费

发表:2014年04月17日
【中央社记者林琳柏林11日专电】德国交通部长杜布林德(Alexander Dobrindt)表示,对行驶在德国高速公路上的外国车牌的汽车收费,实施日期的设定目标是2016年1月1日。
 
推行外国车行驶在德国高速公路必须付费是德国新内阁的政策。杜布林德最近在接受德国媒体访问时第一次明确的说出实施日期。他在今年年初曾表示,交通部在明年会提出施行办法的草案。
 
这项政策引发一些争议,因为只针对外国车牌的行车收费。瑞士、荷兰和奥地利等紧邻德国的国家已表达严重不满,认为这项政策违反欧洲联盟的反歧视法规,甚至准备针对这个问题告上欧洲法庭。
 
不过,杜布林德强调,本国车牌的车有缴交牌照税,外国车牌的车也应该付费使用德国高速公路。
 
目前在欧洲一些国家,例如奥地利,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就必须付费,不论本国车牌或是外国车牌。一般的做法是,车辆在开上高速公路前就必须购买根据使用时间计价的贴纸,而贴在车窗上的贴纸就是通行证。
 
赞同交通部政策的人士指出,德国也可以考虑用车窗贴纸的方式,年票的贴纸价格可以订在100欧元上下,不论德国车或是外国车都一样,上高速公路的车,都需要有车窗贴纸。德国车可以用购贴纸的发票来折抵汽车牌照税金。
 
对过境外国车征收过路费是在南德巴伐利亚的基社党去年在国会选举的选战中对选民的承诺。基民/基社联盟(CDU/CSU)与社民党(SPD)联合组阁的谈判中,基社党也坚持要推动这项政策。
 
基社党籍的交通部长杜布林德推动对过境外国车征收过路费,因为位居欧洲心脏地带的德国是过境车辆最多的欧洲国家,而巴伐利亚邦更是从欧洲北部到南欧及西欧往东欧最常路经的地区。巴伐利亚的居民对于过境车辆带来的废气和噪音非常反感。
 
此外,主张对过境外国车征收过路费的人士也认为,德国高速公路许多路段和桥梁都急需维修,征收的费用可用来修补交通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