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版权纠纷 “中国好声音”被禁

发表:2016年06月28日
【本报综合报导】即将在7月15日播出的“第五季《中国好声音》”日前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6月20日宣布禁止灿星制作使用“中国好声音”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在《中国好声音》第五季播出前夕,再次遭遇荷兰版权方Talpa等第三方的激烈争夺。此前有媒体披露,李长春家族成员卷入其中。
 
大陆财新传媒报导,6月20日晚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文称,唐德影视于近日提出诉前保全申请,经审理,责令灿星制作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针对这一审理结果,灿星制作副总裁兼宣传总监陆伟表示,灿星制作将申请行政复议,审理结果不会影响《中国好声音》第五季的正常播出。
 
公开资料显示,《The Voice Of…》由荷兰Talpa公司独创开发,现已成为全球知名的一档电视娱乐节目。在Talpa公司的授权下,灿星公司于2012年开始制作,并在中国播出,现已播出四季。
 
2016年初,双方谈判破裂,灿星公司不再购买该节目模式的版权,随后唐德以4年6000万美元的价格拿下了“中国好声音”节目的唯一授权。
 
之后,两家公司陷入版权之争,并逐步演变成为了节目名称的争夺。唐德公司认为,其对“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节目名称享有独占使用权。
 
目前,灿星公司已在最新一季的“好声音”节目名称前加上“2016”字样,但是否可以过关,尚需视后续发展而定。
 
大陆媒体今年1月曾披露,《中国好声音》的高收视率,令制作、播出方赚得盆满钵满。比如,在第四季《中国好声音》巅峰之夜一条60秒的广告拍出3000万元的价格,而此前一年的价格是1070万元,成为中国广告史上最贵的广告。
 
2013年9月,当时出版的《博讯》杂志披露,《中国好声音》幕后投资者是“中国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基金实际掌控人是李长春的女儿李彤。该节目首季播出时,单是广告收益就达17亿元。李彤在文化界掘金,成为中共太子党又一新巨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