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出法令规范导游业

发表:2017年02月09日
【记者刘真编译报导】马德里自治区政府决定规范旅游业,要求希望成为马德里大区官方导游的人必须通过相关的考试来获得认可。“那些通过考试的人将会成为地区的‘米其林星级’代言人,他们的(导游)质量是被(官方)认可的”。
 
申请者需要是有西班牙国籍的成年人,或者是有西班牙居留权的任何来自欧盟其它国家的成年人,并且获得本科、硕士或同等学历;具有旅游信息、指南和旅客援助的高级技术(指毕业于技术学校的旅游专科);有与前两者价值同等的学历。

马德里大区官方导游必须通过相关的考试来获得认可。(123RF)
马德里大区官方导游必须通过相关的考试来获得认可。(123RF)
 
在具有以上其中一种学历的情况下,还要掌握除了西班牙语官方语言卡斯蒂利亚语之外的其它一种或多种语言技能,符合综上所有条件者即可申请马德里官方导游认证。
 
 据官方的一份报告称,“(我们)倾向于每年举办考试,包括口试和笔试,会考到旅游和西班牙的历史、文化、地理、政治、经济的相关知识,重点是马德里大区,除此之外还有对外语能力考查的笔试和口试”。
 
马德里旅游理事会主席Carlos Chaguaceda表示,“这个新法令将弥补之前马德里大区在旅游业管制方面的一些法律空白,今日的导游行业缺乏法律的发展(来制约)。除此之外,法令出台的起因之一是多位导游不断要求(导游业)应当被监管,他们认为该行业对于专业性的要求过于放松,使得许多不够资格的人混在其中,造成了不公平竞争的现象”。
 
“行业的规范不仅针对导游,同时也考虑到接受旅游信息的消费者”,Carlos Chaguaceda强调,马德里政府“维护旅游行业的自由化,但是将恢复考试来评定官方导游。我们注重导游提供的信息服务质量的同时,也维护消费者选择服务成本和质量的权力”。
 
早在1996年和1999年马德里区政府就曾先后发布法令和法律来规范导游业,要求人们通过技能考试获取成为导游的资格。
 
但是在2006年欧洲理事会发布了“专业要求并不是义务”的相关指令。于是在2009年,马德里政府发布有关法律以配合欧盟指令使该行业自由化。
 
而今再次发布的法令,可以在不影响导游业自由化的同时规范该行业,给真正具有高职业素养的导游一个公平的竞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