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最高法院: 政府擅自封城违宪

发表:2021年07月21日
记者李丹编译报导

西班牙宪法法院近日裁定,中央政府于 2020年3月在冠状病毒大流行开始时启动国家警报状态的做法,违反宪法。

宪法法院在两次法官会议后做出了这一决定,法官们对来自保守派的地方法官特雷维哈诺 (Pedro González Trevijano) 撰写的关于警报状态的判决草案进行了辩论。特雷维哈诺法官在案文中辩称,政府去年3月实施的警报状态不仅限制了公民之间自由流通和集会的基本权利,而且完全中止了这些权利。

事实上,西班牙宪法第116条描述了紧急情况的三个法律类别:警报状态(estado de alarma)、紧急状态(estado de excepción)和围困状态(estado de satio)。从疫情开始以来,宪法专家一直在争论是否需要进入紧急状态而不是政府宣布的警报状态。

一部分法官认为,警报状态为政府提供了限制民众一些权利的法律依据,而对于另一部分法官来说,人流封锁实际上是一种严重的限制,相当于压制人类的基本权利,因此需要政府向议会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最终宪法法院以六票对五票的投票结果宣布,根据西班牙法律,像西班牙人被封锁在家中这样的情况,需要启动全国紧急状态,且要经过议会下院,即众议院的事先批准。

由首相桑切斯领导的联合政府7月12日对宪法法院裁决的消息表达不满。据首相府的消息人士称,行政部门尊重该裁决,但对这份“前所未有的裁决”感到惊讶,并补充说,内阁批准的法令“对于挽救生命来说绝对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