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议会通过法律 可取消公民身份资格

发表:2014年05月15日
【本报讯】英国内政大臣特丽莎•梅(Theresa May)7日赢得了国会议员投票,获得了剥夺英国公民的公民身份的权利。尽管工党、自由民主党和保守党的一些国会议员持反对意见,特丽莎•梅仍以305对239票的结果获胜,使得这一英国普通民众和上议院之间的博弈战成为了定局。 
 
剥夺公民身份这一权利被人权活动组织拿来与萨达姆的政策相比拟,在上个月提交议会委员会时并没有被通过。
 
英国公民自由倡导组织Liberty的主任Shami Chakrabarti说:“剥夺人们享有公民权利的权利是一个新的低点。为把我们与潜在的恐怖份子隔离开是极其危险的短见,让人们处于无国籍状态是暴君的手段,而不是民主的做法。”
 
虽然计划已经通过,然而计划需要通过自由民主党内政部部长Norman Baker和内政大臣之间的协商,而使该计划的效力淡化。
 
英国内政大臣特丽莎•梅(Theresa May)已经拥有剥夺“对公众利益不利的”或者通过欺诈手段获得英国国籍的人的公民身份,而如果撤销英国公民身份后使一个人处于无国籍状态,内政大臣则不能在这种情形下剥夺其公民身份。然而,移民法案第60条撤销了这个限制。
 
一个淡化该计划的提案只允许内政大臣在拥有“合理理由”相信该人可在别处获得公民身份的情况下剥夺其护照。同时,议员投票反对这项举措时,强烈要求对这项权利要通过独立评审。
 
在上个月联合国对这项政策表示“高度关注”。联合国反恐特别报告员Ben Emmerson说:“在国际法律当中无国籍身份会将一个个人置于极为不利的状态。非常清楚的是这是一个应引起高度关注的议题,因为这会使一个个人极容易被伤害。”
 
前英国皇家检察署检察长(The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Ken Macdonald, QC把这项举措称为一项被“二十世纪世界上最糟糕政权所钟爱的政策”。
 
英国王室法律顾问著名律师Helena Kennedy称这项计划是英国的“耻辱之源”。有不少保守党国会议员表示对这项举措表示不满。Jacob Rees-Mogg表示:“我们将会创造出二等公民这样的身份来。在这儿出生的人们不能被剥夺他们的公民身份,在我看来,这是一项基本的平等公民权益。你或者是英国公民身份或者就是其它国籍。”
 
这项剥夺人们公民身份的举措引起了人权活动者们的强烈不满,他们将此暗比纳粹德国1935年纽伦堡法律通过公民身份而把公民划分为有无政治权利,使得数百万人处于无国籍的身份。萨达姆在1980年也采取了类似行动,剥夺了库尔德人的伊拉克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