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大清洗 “孙力军团伙”被重判
中共二十大前夕,“孙力军政治团伙”中有6名成员接连被重判,孙力军、傅政华、王立科3人被判死缓,且死缓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不得假释。
有报导指,孙力军等“政法虎”抵制习近平的权威,现被大清洗,这是对其背后势力的一种警告,同时也反映出中共高层权斗激烈。
“孙力军政治团伙” 7人中已有6人被判
孙力军
今年1月15日,反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称,孙力军到公安部任职后,为了实现个人的政治目的,安插亲信,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他与团伙成员的交往完全建立在权权、权钱、权色交易的基础上。
据央视发布的消息,9月23日上午,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犯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孙力军被指控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6.46亿余元。孙力军之前还曾被官方通报涉“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等问题。
除了经济、政治罪名外,孙力军被“双开”时的罪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擅离职守,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在起诉时已被删除。
当局已公布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共有7人,包括公安部前副部长孙力军,公安部前常务副部长、前司法部长傅政华,上海市前副市长、前上海公安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前副市长、前重庆公安局长邓恢林,江苏省委前常委、前江苏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山西省前副省长、前公安厅长刘新云,公安部前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前纪委书记刘彦平。
9月21日,3名“孙力军团伙”成员被判刑: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敛财4267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刑15年;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敛财7343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受贿1333万余元,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14年。
9月22日,“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中另两名“政法虎”同日被判刑: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司法部部长的傅政华敛财1.17亿余元,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判死缓;江苏省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敛财4.4亿余元,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缓。
再加上9月23日刚刚被判刑的孙力军。截至目前,“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仅剩今年3月被查的刘彦平未被宣判。刘彦平于今年9月9日被逮捕。
孙力军等人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调查,孙力军、傅政华和王立科曾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追查,已被列入海外“恶人榜”。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2013年,孙力军接管公安部一局并任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后,积极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孙力军、傅政华还参与了“709”律师大抓捕案。2015年7月9日起,大陆公安当局在多达23个省份大规模逮捕、传唤、刑事拘留、带走、失联、约谈了上百位律师、民间维权人士、上访民众及其亲属的事件,部份人士因此下落不明。“头号酷吏”傅政华落马后,媒体人们和律师们都拍手称快。
盲人律师陈光诚认为,这些人在中共给他一些权力的时候,助纣为虐是在犯罪,最后又被这个他们效忠的体制惩罚是天意。
“孙力军团伙”实际罪行是反习
现年53岁的孙力军于2020年4月落马,2021年9月被双开。当时双开通报称,他“妄议中央,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等。
从孙力军落马至今,北京当局不断宣称要肃清孙力军等人的流毒影响。今年1月10日,公安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还称,肃清孙力军流毒影响是公安部的“重大政治任务”、“重中之重”等等。
法新社说,以公安部前副部长为首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均被指控参加“反党政治集团”,也就是反习集团,令习无法容忍。
前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王友群曾撰文说,孙力军之所以被押上审判台,表面上主要是经济大罪。说到底,是冲着孙力军的政治大罪而来的。
“孙力军政治团伙”之所以敢于反习,是因为孙力军的后台老板是前公安部长、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及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
日本《读卖新闻》9月18日报导认为,习近平正在加紧行动,全面控制警察和司法部门,因为这两个部门对习近平二十大连任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