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内部防弊 德国修正举报人保护法
德国国会近日通过了《举报人保护法》(HinSchG)修正案,进一步保护那些勇于揭发欺诈、腐败和其他滥用职权行为的吹哨人(Whistleblower)。
大多数公司都希望弊端能在内部就获得纠正,而员工往往是首先注意到不良行为的人,可以确保违法行为及早被发现和制止。举报人履行对社会的责任,因此应该得到保护。这项12月16日在联邦众议院(Bundestag)通过的《举报人保护法》修正案,是为了配合欧盟2019/1937号指令,旨在扩大迄今为止对举报人的保护,并规定公司和政府机构有义务建立举报人保护措施。
按照新法的规定,吹哨人在提出举报后,如遭受威胁要求噤声或其它职业报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公共部门和拥有至少50名员工的公司,必须设置受理举报的联系点。不满250名员工的公司,可以与其他公司共用举报受理点。为此,公司可委托律师事务所,或者在公司集团内部集中委托一个独立和保密的机构,承担内部举报办公室的任务。
除此之外,修正案中还明令禁止对举报人进行报复,如解雇、警告或暴力相向。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举报人不需负责举证。处理举报案件的人,不许向外界透露举报人的身份,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在刑事诉讼中应检察官的要求,才允许披露吹哨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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