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律咨询:有关法国司法调解
读者:我们公司因预售房的质量问题同建筑商发生了纠纷。对方已在商事法庭提出起诉。请问此时是否能进行调解。调解包括哪些程序?面临破产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调解?
新桥律师:司法调解是在纠纷的各方之间找到非司法途径的解决方案,无论双方是否已经开始诉讼程序。有时,调解程序还在企业协议、行业协议或法律中载明。
在调解中,双方把纠纷交由司法调解员处理。司法调解员可由上诉法院院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指定。这时,调解员根据法官或检察官的建议完成调解任务。一般来说,调解员的任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调解员可向法官或检察官申请连任,获得批准后可连任两年。两年后还可以相同方式连任。司法调解的领域有:
• 邻里纠纷
• 房东和房客之间的纠纷
• 消费者和销售或生产企业之间的纠纷
• 债权债务纠纷
•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
但调解员的调解范围不包括以下方面:
• 个人或家庭法的管辖的纠纷(由普通法院审理)
• 个人和行政部门之间的纠纷(由行政法院审理)
• 劳资纠纷(由劳资法庭审理)
1993年3月6日的法律规定:“调解员应在无公众参与的情况下聆听双方的陈述,并通过对话使当事人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在调解中,调解员不仅要听取各方的意见,进行对证和质证,还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帮助双方达成妥协。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必须征得双方的同意。调解期限不超过一个月,最多可延长一个月。
当调解程序结束后,调解员作出调解笔录,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并由当事人签字。参加调解谈判的各方可由律师或其他法官允许的人员代理。调解书的副本提交法官认定执行。司法调解员可无偿或有偿完成工作。需要酬金时,一般由债务人支付。申请调解程序的受理法院可以是小审法院、大审法院和商事法院。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企业或自由职业者。
当事人未要求法官指定调解员时,法官也可自行指定调解员。调解员不能由双方聘请的律师担任,也不能由前法官担任,除非该法官已离职五年以上。调解员在完成工作中应得到双方的配合。
在企业破产方面,调解程序用于陷入法律、经济和财务危机,自45天以来已无法实际支付其债务的企业。这些企业可在申请破产前向商事法庭申请调解。在受到法官召见时,企业负责人应对企业状况作出全面解释,并向法庭提交企业预期财务会计报表、告知资金需求量和融资方式、停止付款的日期、企业两年以来的资产和负债及会计报表外的担保、未来资金链以及新的还款期限及整改措施等。法官可根据企业的要求指定司法调解员,确定调解期限和调解员的薪酬。
调解成功后,相关决定应在法律告示报上公布。为和解作出努力的债权人有优先偿还权。尚未停止支付债务的企业签订的和解协议可不予公布。和解协议的签字终止一切索偿程序。调解失败后,企业还可在三个月后开始新一轮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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