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经营餐馆(三)

发表:2014年12月04日

许多华人在法国经营餐饮业,而对于法国政府对于餐饮行业制定法律法规又有多少了解呢?

总体而言,餐饮业的管理由于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大大小小的法律、条例(卫生、治安、工作、税务等等)变得越发复杂。

日常经营中,餐饮从业者、餐馆老板很少也很难能够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逐项法规。与此同时,有关行政部门(劳工局、警察局等)对餐馆的检查加大力度。

我们将为大家详细解释在餐馆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

在这一期的文章中我们首先向大家介绍有关餐饮业增值税(TVA)的计算的难点问题。

法国快餐业(restauration rapide)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的情况主要呈现为5.5% 或10%,主要取决客人外带还是堂食。对此,日前就有快餐业(restauration rapide)的专业人士向国家商业部门提出正式申请,要求简化快餐业的增值税征收点,另外要求放松对年营业额低于三百万欧元的企业的诸多管制并且要求停止征收所谓的“行为税”即消费苏打汽水、棕榈油(huil de palme)的相关税费。

可以说,目前适用的增值税的征收规定是相当复杂。举例说明,一家经营面包的快餐店,其增值税的征收点根据不同情况表现如下:
如果单纯的出售面包,税率为5.5%;如果是三明治,税率则为10%;一般情况下,多数面包快餐店还售卖蔬菜萨拉、披萨等,客人若外带,税率为5.5%; 若堂食,税率则为10%;若客人在点套餐时选择啤酒,那么税率为20%;如果客人选择了瓶装水和套餐一起,5.5%外带,10%堂食,饮料若单点税率为20%(被视为在糖果店confiserie消费)。

除此之外,还存在其它一些税种,例如对于店铺招牌的征税、灯泡、露台,以及垃圾税、包装税等等。

对于增值税的问题需要餐饮从业者多加留意,因为近来加大对餐馆增值税的检查力度,一旦出现问题,通常伴随要求餐馆整改或是大额罚款。(未完待续)

Pierre Yves Rossignol 律师
Granrut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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