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

发表:2015年02月19日

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双方无论基于个人原因或是公司原因需要终止劳动合同是劳动市场上常见的情况。可由劳资双方的任意一方提出,即由雇主主动提出裁员、解雇员工;或是由员工主动提出辞职。

无论劳资双方哪一方主动提出终止合同,在法国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如果雇主有意解雇员工,除员工试用期外,必须给出正式、合理、严肃的理由,同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在递交辞职信前要有一定的考量,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鉴于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实对劳资双方存在一定的利益问题,为避免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出现劳资纠纷,最佳的解决办法是在劳资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达成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

首先,由于公司业务原因需要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要求公司负责人通知员工委员会并与当事人协商。个体裁员或集体裁员2到9名员工只可在该协商7天后进行,如果涉及的员工为管理层,那么裁员须在协商15天后进行。如果涉及人数较多的集体裁员,那么雇佣方须向相关部门递交应对大量裁员并确保公司运营的计划书,注明细节。

至于由业务原因引起的人员遣散费,根据工龄有一定的差别。工作超过一年的员工,根据其工作年数,每年至少支付其月薪包括奖金的五分之一;工作超过十年的员工,超出10年部分每年获得最少月薪的十五分之二。如果涉及集体裁员,一般情况下根据集体协议而定,通常遣散费高于以上法定最低水平。法国税务和社会保障系统对遣散费给予一定的免征税费的优惠。但是,由于工作减少、工作调动或重组等原因,因拒绝接受修改劳动合同而自愿离职的员工,则被视作解雇。

如果公司员工失职、疏忽或是其不当行为,在没有违法的情况下,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公司可以此为由提出解雇。通常在正式解雇前,公司方会事先给当事人警告。解雇生效前的协商中,依法公司须给员工一定的解释机会。雇主必须遵守法律或集体协议中规定的预先通知期限。通常情况下,工龄超过2年以上的员工,公司要提前2个月通知当事人。与此同时,因个人原因被解雇的员工有权获得的遣散费,参照标准与因业务原因终止合同的赔偿金相同,但是如果员工严重失职,企业则有权拒绝支付遣散费。

大多数情况下最佳的终止劳动合同的途径则是“经双方同意的劳动合同终止”。本程序只在裁撤冗员或辞职的情况下使用,双方自愿进行该程序。劳资双方同意并达成的协商,才可实现终止劳动合同。具体而言,劳资双方至少应举行一次面谈,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可接受的相关条件。当事人员工可以在公司里选择一位同事给予协助。最终,劳资双方签署一份书面协议,注明合同终止日期和条件,支付离职员工的款项,等等。劳资双方有15天的过渡期,此期间劳资双方可撤回决定。整个过程相对简单灵活,虽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但是需要向法国劳动部门备注。

Pierre Yves Rossignol律师/Granrut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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