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 梁启超的报国之路(下)

发表:2022年08月28日
文/傅国涌

(接上期)

从1895年涉足报界,到1922年,梁启超的报业生涯长达27年,亲自创办或主编的报刊就有11种,积极支持和暗中指挥的有6种,这在中国报业史上是罕见的。

梁启超对报刊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他创造的报刊“新文体”——被誉为“新民体”。他在《清代学术概观》一书中自述:“务为平易畅达,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纵笔所至,略不检速。学者竟效之,号‘新文体’;老辈则痛恨,诋为野狐。然其文条理明晰,笔锋常带感情,对于读者别有一种魔力。”

梁启超(公有领域)
梁启超(公有领域)

梁启超开辟短评和时评,打破冗长、空洞的论说独占报刊评论版面的局面,创造出一事一议、短小精悍、开门见山的短评这一新型的报刊体裁。《新民丛报》专门设立了《国闻短评》专栏,各报纷纷仿效。他规划的《时报》也以时评见长。

梁启超首创报刊杂文体,在《清议报》、《新民丛报》发表过不少犀利的杂文;他最早在《新民丛报》刊用铜版新闻照片;他将小说引进报刊,不仅在《清议报》、《新民丛报》设立小说栏目,而且创办《新小说》,发表《小说与群治之关系》等文,身体力行,大大提高了小说的地位。他为推动“文明之母”做出的这些努力将永远记在中国新闻史上。

1925年,这位当年的“舆论权威”为戈公振译的《新闻学撮要》作序,称新闻事业是高尚的事业,报纸的目的是服务公众,“惟其感化人民思想及道德之力至大无匹”,语重心长地勉励青年人进入报界之后——“勿因现状之未善而灰心于此界”。

为新闻界“立法”

1901年,梁启超在《清议报》发表《本馆第一百册祝辞并论报馆之责任及本馆之经历》的长篇新闻学论文,首揭衡量报刊“良否”的四条著名标准,实际上提出了他的四条办报准则:

“一曰宗旨定而高”,反对以牟利、媚权贵、悦市人为宗旨,主张“以国民最多数之公益为目的”。

“二曰思想新而正”,倡导新思想,以造成新空气、新国民。同时强调要从实际出发,“校本国之历史,察国民之原质,审今后之时势”。1903年,他去美国考察,曾得出共和不适合中国的结论;1919年,他去欧洲考察,又得出社会主义不适合中国的结论。

“三曰材料富而当”。强调报刊内容要丰富,编辑要得当,使读者能“阅一字得一字之益”。

“四曰报事确而速”。100年前,他就指出新闻要准确真实,报导要迅速及时,对报纸的真实性、时效性原则有了明确的认识,他说:“故各国之报馆,不徒重主笔也,也更重时事。”

梁启超同时指出:“有一人之报,有一党之报,有一国之报,有世界之报。以一人或一公司之利益为目的者,一人之报也;以一党之利益为目的者,一党之报也;以国民之利益为目的者,一国之报也;以全世界人类之利益为目的者,世界之报也。中国昔虽有一人报,而无一党报、一国报、世界报……若前之时务报、知新报者,殆脱一人报之范围,而进入于一党报之范围也。敢问清议报于此四者中,位置何等乎?曰在党报与国报之间。”坦言《清议报》还够不上“一国之报”。

1904年6月12日,梁启超在《时报》发刊词中指出:“若夫新闻事实之报导,世界舆论之趋向,内地国情之调查,政艺学理之发明,言论思想之介绍,茶余酒后之资料,凡全球文明国报馆所应尽之义务,不敢不勉,此则同人以言报国之微志也。”

在《〈时报〉发刊例》中,他制定了报刊评论和新闻的写作准则。论说的准则有四条:以公为主(“本报论说,以公为主;不偏徇一党之意见。”“非好为模棱”,因为挟党见论国事,就会有失公允)、以要为主(必一国一群的大问题)、以周为主(凡关于一国一群的大问题,为国民所关注的)、以适为主(适合“中国今日社会之程度”)。

记事分别是以“博、速、确、直、正”为主,提出了新闻要广泛、及时,在社论外另设“简短隽利”的短评,以“忠实报闻,无所隐讳”、不登“风闻影响之事”、摒绝“攻讦他人阴私,或轻薄排挤,借端报复之言”等为准则。这些在西方早已是常识,但对中国报界还是陌生的,所以有人说他的这些观点“无异于在替当时的新闻界立法”。

梁启超很早就留意研究舆论问题,认为报刊对健全舆论的形成负有很大责任。“舆论无形,而发挥之代表之者,莫若报馆。”

1901年,梁启超曾发表过《舆论之母与舆论之仆》一文。1910年,他在《国风报叙例》和《读十月三日上谕感言》两文中指出:舆论必须是多数人公开表达出来的意见,它的形成必须是“至当之事理而适合于时势者”,否则无论怎样鼓吹也形不成舆论。舆论是天地间最大的势力,一旦形成就有雷霆万钧的力量,他称之为“社会制裁之力”。

健全的舆论是多数人的意见,具有统一性、继续性,报纸是造成健全舆论最有力的机关。要造成一国健全的舆论,他认为要靠多数报纸都能守“五本”、修“八德”:

“五本”是指常识、真诚、直道、公心、节制,缺一不可。持论要从常识理性出发,不计私人利害,真诚为国家利益考虑,不畏强权,敢于直言不讳,不能在强暴面前噤若寒蝉,更不能“依草附木,变其主张以迎合之”。

本着公心,不以自己的好恶判断是非,不“怀挟党派思想,而于党以外之言论举动,一切深文以排挤之”,也不能“自命为袒护国民,而于政府之所设施”一概反对;不是“拨之以感情”,而要“导之以真理”。也就是强调言论的独立性、客观性。

“八德”是梁一贯提倡的“以导中国进步当以渐也”的体现,即忠告、向导、浸润、强聒(坚持不懈)、见大、主一(始终一贯)、旁通、下逮(内容要适合读者的知识水平)。

报人要恪守“五本”、“八德”,自爱自重,导人先导己,“新民”理想的实现有赖于启蒙者的自我启蒙。

1921年12月10日,梁启超在《时事新报》发表的《本报五千号纪念辞》中说:“吾侪从事报业者,其第一难关,则在经济之不易独立……同人等殊不敢以清高自诩,但酷爱自由,习而成性,常觉得金钱之来必自势力,无论受何方面金钱之补助,自然要受该方面势力之支配;即不全支配,最少亦受牵掣。吾侪确认现在之中国,势力即罪恶,任何方面势力之支配或牵掣,即与罪恶为邻。吾侪不能革涤社会罪恶,既以兹愧,何忍更假言论机关,为罪恶播种;吾侪为欲保持发言之绝对的自由,以与各方面罪恶的势力奋斗,于是乎吾侪相与自矢:无论经济若何困难,终不肯与势力家发生一文钱之关系。”

梁启超还说:“吾侪又确信报馆之天职,在指导社会矫正社会,而万不容玩弄社会、逢迎社会。”

这些话是梁启超对自己大半生“以言报国”的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他对中国独立报纸的期待,是为新闻界“立法”。

梁启超提出立言的宗旨是启迪民智,熏陶民德,发扬民力,最后养成共和法治国民的资格。1912年,他在结束流亡回国的欢迎会上说:“此则十八年来之初志,且将终身以之者也。”

这不仅是梁启超献身报业27年的初衷,也是他终生奋斗的目标。他不断地呼唤“新民”,他的报业生涯始终贯穿着“新民”理想,所以他自号“新民子”,创办《新民丛报》,写下了传世的《新民说》,直到五四运动后,他还大力倡导国民运动,热切期盼着古老民族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国民”。他通过报刊、言论影响社会,在近代中国转型时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创造了百年言论史上无法回避的“梁启超时代”,他的名字见证了一个风云变幻的大时代。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