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何为“连中三元”?

发表:2020年05月08日
文/心语

在古代戏曲中,常有戏中男主角历经十年寒窗后,终能金榜题名,而若能“连中三元”更是传为佳话。如《二刻拍案惊奇•卷一》:“(王曾)后来连中三元,官封沂国公。”另《白雪遗音•小郎儿•冬》:“龙门高跳,鳌鱼头儿哟,连中三元。”但是,为什么连得三个第一名要称为“连中三元”呢?

“连中三元”是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在中国古代主要实施过世官制、察举制、科举制三种选官制度。世官制指的就是世袭制度,在春秋战国时代之前,朝廷的主要官职都是世代承袭,王公贵族子弟大都承袭父职,而不须经过严格的遴选。如《孟子•告子下》:“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 

古代科举考试(公有领域)
古代科举考试(公有领域)

至汉代时,察举制成了主要的选官取士的制度。察举制是郡县等地方官吏,依据朝廷所制定的科目及标准,向朝廷举荐人才,再经皇帝亲自策问,最后按照成绩高低授予不同的官位。 

到了三国时魏文帝曹丕,他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九品官人法”。即郡邑设小中正,州设大中正,再将各地士人按才能由小中正分别评为九等(九品),上报大中正,核实后上报司徒,司徒再核,然后交付尚书按等选用。这种九品中正制一直沿用至晋、南北朝时期,因选拔过于注重门第,导致“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的不公平现象,并成了世族权贵独揽政权的工具。因此,隋文帝时便废除此制。 

科举制度是自隋朝到清朝时所采用的一种选士制度。科举,就是朝廷分科目考试,定期统一举行选拔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因分科取士而得名。科举制度中的初级考试称为“小试”、“小考”、“童试”、“童子试”,是从府、州、县基层开始,赴考者称为童生,通过考试者都称为生员,即俗称秀才,第一名叫做“案首”。因为是基层考试,所以案首还不能算是得“元”,而生员有应乡试的资格,也是科举功名的起点。 

乡试是科举考试的正式开端。依规定各省每三年举行一次考试,有秀才或监生(明清两代取得入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称国子监生员,简称监生)资格者,都可以参加。乡试在各省省会举行,考试时间为该年秋天,所以又称为“秋闱”或“秋试”。乡试的考场称为‘贡院’,每天只考一场,共三场,要考三日才结束。通过乡试者称为“举人”,俗称“孝廉”。考中举人就具备做官的资格,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或“解头”。 

乡试第二年便会集各省举人在京师应试,称为“会试”。如《明史•卷七十•选举志二》:“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会试由礼部职掌并在春天举行,故又称为“礼部试”、“礼闱”、“春试”、“春闱”。通过会试考试者称为“贡士”,会试第一名称为“会元”。 

会试通过的考生,由皇帝亲临大殿策试,称为“殿试”或“廷试”,也是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考试。如《明史•卷七十•选举志二》:“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殿试后录取分为三甲,一甲有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三者合称为“鼎元”或“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又《续通典•选举三》:“明代取士规制与元略同……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为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俱赐进士及第;二甲、三甲若干人,赐进士、同进士出身。”而一、二、三甲都通称为进士,又甲科进士及第者的名册以黄纸书写,所以称为“黄甲”,也称为“金榜”,高中进士则称为“金榜题名”。如清朝《平山堂话本•陈巡检梅岭失妻记》:“旬日之间,金榜题名,已登三甲进士。”乡试第一名称“解元”,会试第一名称“会元”,殿试一甲第一名称“状元”,三者合称三元。如果一个考生在这三次大考中都能得到第一名,那就称为“连中三元”。其实,要连中三元真的很难,综观实施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历史上也只有十几个奇才能够连中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