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律咨询:有关司法档案

发表:2021年11月08日

读者:我申请工作时,雇主向我索取B3司法档案。请问什么是B3司法档案?什么人可以索取和调阅?申请应向哪个部门提交?有什么法律依据?司法档案又与无犯罪声明有什么不同呢?

新桥律师:

司法档案是全国刑事处罚的个人档案。为保留刑事记录,中国古代的做法是在犯人脸上刺字;在法国,则以烧红的烙铁在犯人身上做印记或割去犯人的耳朵。该做法一直延续到1832年。此后,上述做法被禁止。

1848年,根据凡尔赛检察官的提议,法国逐步建立了刑事档案制度。相关档案由当事人住所地方法院保管,目前的相关法律来自刑事诉讼法典。

建立司法档案有助于加强对惯犯的处罚,适当的宽大处理初次犯罪者。无犯罪声明是一种个人行为,所提供的内容的真实性由个人负责,而司法档案由司法部提供,其真实性由政府保证。此外,司法档案还有记录当事人品行的作用。档案信息分为B1、B2和B3三种格式。

B1档案:

B1档案包括已经作出的司法判决、行政判决或纪律处分。该档案仅供司法机关调阅,由法庭提出申请。主要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检察官了解相关信息,但不能获得任何书面文件。

B2档案:

B2档案较为简略,载有B1档案上的大部分内容,但不包括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外国法院的判决,违章记录和刑期已满的缓刑,可供某些行政机关调阅。该档案用于军政机要部门对颁奖对象或招聘人员进行审查。此外,一些其它单位在招聘敏感职位,如同未成年人接触的工作人员时也可以调阅B2档案。

B3档案:

B3档案更简略,只记录剥夺权利的判决,如禁止从事某些行业、开除公职、褫夺父母监护权、破产清算和驱逐出境等,可供当事人自己(免费)调阅。但某些雇主可要求应聘者提供B3档案,以了解其品行。

虽然最高法院在1990年4月25日的判决中指出:“员工无义务向雇主提供司法档案”,但拒绝提供B3档案者将面临被雇主除名的结局,特别是在金融领域。

在一些对品行要求较高的行业,如律师、公证人等,除了必须履行宣誓手续之外,注册机构也会要求申请人提供B3档案,以确保公众的利益。司法档案受法律保护,非当事人索取他人司法档案可被判处7500欧元罚款。

司法判决在某些条件下可从档案中注销,如已被赦免或年代久远(40年以上)的判决,前提是当事人此后未受到司法追究。未成年人两个月以下的徒刑也将在当事人年满18岁时从档案中注销。但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表现给予的免刑例外。

根据新刑法典第133-12条,刑事诉讼法典第782条,被判罚款的刑事记录在支付罚款的三年后或解除拘役后自动注销。

首次被判一年以下徒刑者的刑事记录在服刑结束五年后注销。被判十年以下徒刑者或被判多次五年以下徒刑者的刑事记录在服刑结束十年之后或时效过期之后注销。

服刑结束自当事人被释放或假释之日算起。被判缓刑者自缓刑结束之日算起。

有时,服刑者可向检察官申请恢复民事权利。恢复民事权利指撤销原来判决中的禁令,但不撤销判决的程序。由于判决依然有效,因此恢复权利并不能撤销司法档案中的刑事记录。

司法机关还可自行,或根据犯人申请作出免于将一些处罚记入B2和B3司法档案的判决或决定。上述决定相当于恢复当事人的民事权利。

此外,接受处罚的当事人还可申请撤销刑事记录。有关部门可根据其表现加以考虑。在执行处罚后,违章者可在一年后提出申请,轻罪者为三年,重罪者(被判十年以上徒刑者)为五年。

申请注销刑事记录的申请应向住所地的检察官提出。后者在收到申请后征求行刑法官的意见,了解当事人的表现,然后将自己的意见上报检察长。检察长将卷宗提交审判庭。审判庭在两个月内作出判决。

如申请被驳回,当事人唯一的补救方式就是上诉最高法院。不过,当事人还可选择在两年后再次提出申请。注销刑事记录意味着消除所有判决处罚,而且禁止他人了解当事人过去的犯罪经历。

新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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