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律咨询:聘黑工会受到何种处罚

发表:2021年10月30日

读者:我在里昂郊区开了一间外卖店,最近打算聘用一名中国留学生。据说聘用留学生需要向省政府申报。请问应该如何申报?如果不申报企业和打黑工者会受到何种处罚?

新桥律师:2007年5月11日颁布的第2007.801号法令规定在招聘非欧盟国家劳工时,雇主应事先检查劳工的合法居留证。

外国劳工在法国工作的两个必要条件是:在省政府办理居留证和向居所的市政府申报地址。申请人在获得注明“受薪员工”“外派员工(Salarie en mission)”或“家庭生活”的居留证后才有权工作。

雇主应在新员工上班两天前以回执挂号信、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向省劳工局提交外国劳工申报。如果省行政机关不予答复,雇主被视为已履行审查义务。

外国学生的雇主应要求应聘者提供以下文件:学生证和注明“学生”身份的有效居留证。雇主应该在员工上班的两天前履行申报义务。学生每年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964小时,即每年法定工作时间的60%。

此外,对于所有总值在3000欧元以上的承包合同,发包企业应要求承包方提供所有外国员工的名单。注意:如果不遵守核查员工证件的法令,雇主可被判1500至15000欧元的罚款或最高不超过5年的徒刑。

聘用无证劳工的雇主还可被判向“法国国际移民局(OFII)支付7800欧元的罚金和非法外国劳工的遣返费,公司还可受到行政关闭6个月的处罚。

与对雇佣黑工企业的严厉处罚相比,法律对于打黑工者却网开一面。他们不仅不受处罚(因无证居留被遣返者例外),所有无证劳工还有权要求企业支付相当于三个月工资(原来为一个月)的赔偿金和非法雇佣期间的工资。

最近几年,劳资法庭受理了多个无证劳工控告企业解雇,要求赔偿工资和损失的案子。其中打赢官司者不乏其人。劳资法庭甚至认为,企业有义务向其聘用非法劳工提供一切居留合法化的证明,违者按无故解雇论处,雇主可被判赔偿失业劳工3至6个月的工资。

对于使用假证件而获得聘用的员工,根据目前判例,企业不能免除疏忽审查和每六个月向警察局申报的责任。为此,雇主仍需向员工支付解雇赔偿。如无证者使用他人证件获得工作,法官将根据雇主是否为同谋来决定是否给予处罚。最后,雇主还可被判赔偿劳工遭受的其他损失(劳工法典第L341-6-1, L122-3-4, L122-3-8 al3, L122-8 和第 L122-9条)。

新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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