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律咨询:夫妻财产共有制

发表:2022年06月16日

读者:我听说夫妻双方可以选择财产共有体制(communauté universelle),死后一方的所有财产都归对方所有。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对遗产继承人有哪些好处 ?

新桥律师:一般来说,若结婚双方未签署财产合同,那么,婚前的个人的财产仍是个人的。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入的配偶一方的婚后财产也是如此。除此之外,其它财产为双方共有财产。未签财产合同的夫妻可在结婚两年后选择其它财产体制,如财产共有体制。

所谓《共有财产体制》指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一方财产均为夫妻共有。但个人的用品、衣物和精神物质损害赔偿例外。在此种体制下,夫妻双方仍可相互赠予财产并注明该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夫妻双方应分担共有财产的所有债务,无论该债务发生在婚前或婚后。如果夫妻离婚,在清算财产时,双方各得一半共有财产。若一方去世,去世方的全部财产归未亡配偶所有。  

选择共有财产体制的夫妻可在合同中加入将全部资产留给未亡人的财产赠予条款。根据该条款,在一方去世后,其所有财产都归对方所有,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也无需支付继承税。

当父母一方去世时,子女作为“预留份(réservataires)继承人”享有基本的继承权。

预留份的计算方法是:

- 如死者留有一个子女,子女的预留份为总额的二分之一。
- 如果死者留有两个子女,子女的预留份为总额的三分之二。
- 如果死者留有三个子女,子女的预留份为遗产总额的四分之三。
- 如果死者的子女已经去世,去世子女的后代可代位继承。

但在附有财产赠予条款的共有财产体制中,子女不再有预留份的继承权。

公证人将重新进行不动产登记,把已故配偶的财产登记在未亡人的名下。

此外,共有财产体制合同在签字后,必须得到双方同意才能加以解除或修改。

以此看来,附有完全财产赠予条款的共有财产体制对于夫妻的子女不利。

因为他们将要支付更多的遗产税。这是因为遗产税是累进税,遗产越多,税率越高。在一般情况下,子女分两次继承父母的遗产,每次继承二分之一。由于单次额低,每次纳税的税率也较低。而改为一次继承,遗产总额增加了一倍,税率也较高。因为除非离婚,子女只能等到夫妻去世后才能要求继承。

为此,此种体制一般多见于无子女或子女已有产业的老年夫妇。

不过,当配偶一方或双方同以前的配偶育有子女时,此种体制就不适用了。因为前配偶的子女有权享受预留份,即他们可以拒绝其再婚父母的婚前财产成为共有财产,而要求对其享有继承权。

例如王某同李女士结婚并选择了共有财产体制。当王某去世时,他同前妻的独子(只有婚生和完全收养的子女才有资格)可要求继承父亲婚前财产的一半。

如果父亲的婚前财产超过夫妻总财产的一半,他可继承更多的财产,不过,超出50%比例的部分需要缴纳继承税。

新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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