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速或将对小汽车收费
【记者黄兴义编译报导】自2005年起,德国开始对货车收取高速公路过路费,每年为德国财政贡献200多亿欧元。今年10月30日德国联邦交通运输部长多布林特(Alexander Dobrindt)对外宣布,确认了高速公路对过往小汽车收取过路费的法律草案已经送到政府相关部门。如果一切顺利,将从2016年1月起全面实施。
德国法兰克福附近的第三、五号高速路(维基百科)
这项改革措施于上一届政府时就被提出,希望借此开拓财源,专款专用于道路维护。最早的构想是只限于向外国车辆收费,但由于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被默克尔总理暂时搁置。
出身巴伐利亚州基督教社会党(CSU)的政治新星多布林特上台之前,该党就提出国会大选后组成“大联合政府”的必要条件,就是执行这项政策。在上台后他积极推动,将政策转向全面性收费,甚至想将范围扩大到联邦公路,此举遭遇来自国内外的强烈反弹。
德国最大的民间团体——全德汽车俱乐部(ADAC)首先带头反对,认为德国政府从燃料中收取的能源与增值税金已经高于道路养护费用,这项政策缺乏正当性,只会徒增广大民众日常的交通成本。
另外,一些直接和外国接邻的地方政府也对此有疑虑,认为这项措施将减少来自外国的观光消费,影响边境城市的经济发展。此外,荷兰和奥地利政府甚至扬言抵制,要将德国告至欧盟法院。
针对摆在眼前的这三项反对声浪,多布林特首先派了专人到欧盟进行沟通,确认这项法案不会违背欧盟的原则。在总理默克尔的要求下,他也减免了汽车牌照税,让高速公路过路费不会对德国车辆驾驶人造成额外负担。除此之外,他还对地方政府保证过路费不会扩及联邦公路。
通过这些大幅让步,虽然换得了这项政策得以实行,却也引发了另一个质疑声浪:只是向外国小汽车收过路费,实际上到底能为德国创造多少收入?
按照多布林特的说法,此举每年能带来超过3亿欧元。若以2014年德国联邦政府总预算将近3000亿欧元来看,这个数目如果再扣掉先期硬件投资和日常管理费用,其财政贡献度可说是微乎其微。联邦财政部长朔伊布勒(Wolfgang Schaeuble)甚至认为这个政策花的钱会比赚的钱多。
未来外国车辆要开上德国高速公路之前,车主可在网上或边境的加油站购买过路许可证,有下列三种选择:10天的过路许可证10欧元、两个月的过路许可为22欧,全年许可证则依照车辆排气量、燃料种类和排放标准来计算,最多不超过130欧元。在德国注册的车辆也依照上述标准计算,但费用将在缴付牌照税后获得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