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女子做家庭主妇 前夫被判补偿逾两万欧元
【记者李丹编译报导】西班牙坎塔布里亚省法院(La Audiencia Provincial de Cantabria)裁决,一名女性因在与前夫同居期间所做的家务工作,而有权从她前夫手中获得23,628欧元的补偿款。她的前夫不服判决结果并向法院提出上诉,不过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对伴侣曾正式结婚过,并申请了婚前财产分离,后来在2007年正式离婚,但是在这之后又恢复同居生活,直至2013年5月离婚证书下发。
在第二段夫妻同居生活中,该女子辞去了工作,专职在家,成为家庭主妇。法院方面认为,“男方应当为这个家庭服务买单”。
法庭称,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受益”方,“该配偶(男方)在家庭之外的工作中获得收入,使他的个人财富增加,与此同时另外一方(女方)为照顾家庭付出了时间和精力,而(女方)在财产分离制度中没有看到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
同时,法院还强调,婚前财产分离并不能成为豁免男方家庭责任的法律依据,相反,男方需要为家庭工作履行责任。如果家庭事务都被女方包揽,则男方需要做出一些家庭经济贡献,同时补偿女方的付出。
简言之,从法律层面看,婚前财产独立只限于个人财富的保护,指个人通过工作获得的财富,但如涉及到家庭内部双方付出不平等,就要用另一种制度去衡量,可能需要一方付出个人财富对家庭或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