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界腐败触目惊心 被批是有组织政府行为
【记者林中宇综合报导】大陆体育界高层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日前由官媒踢爆,据指,收受贿赂、操纵比赛、金牌内定等,赛事成了官员“中饱私囊”的“利器”。文章并罕有引用知情者指,腐败是有组织的政府行为。
体育赛事成大陆官员“中饱私囊的利器”
最高检察院主管的《方圆》杂志12月1日刊文称,大陆体坛高层腐败触目惊心。其中,一些体育官员成为重要比赛结果的操纵者。2014年7月,中共中央巡视组进驻国家体育总局巡视后,国家花样游泳领队俞丽涉嫌收受贿赂,操纵比赛,被带走调查。
文章披露,在第十二届全运会上,为“照顾”东道主辽宁队的“金牌任务”,俞丽收受辽宁游泳中心主任20万元的贿赂,导致花游项目出现重大打分纠纷。
赛后,四川队选手蒋文文/蒋婷婷组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哭诉“金牌内定”,说“赛前就有人放话,辽宁组合一定会得到金牌”。很多证据则都指向俞丽。
文章说,而在中国体育界,很多金牌项目的背后都有一个俞丽式的人物,他们在各自的圈子内拥有很高的权威和“话语权”,掌握着运动员的“生杀”大权,甚至操纵比赛。
在十运会上,跳水名将田亮被打压,就因与中国跳水队的某领导“交恶”。赛前,一位体育界高层要求“无论田亮跳得有多好,最多只能给8.5分”。在田亮一次完美入水后,除一位裁判按标准给出9.5分外,其他裁判果然都只给出8.5分,给高分的裁判因而失去了“最佳裁判”评选资格,后辞职。
圈内一赫赫有名的跳水国际级裁判林某对媒体透露:“跳水裁判近乎傀儡状态,上面想让谁得金牌,就会授意裁判多打分,压其他对手的分数。”“还有的省份,为了多拿金牌,私底下搞利益勾兑。”
知情人士透露,类似于跳水、花游、体操等主观打分项目,“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更大。
清华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主任田思源说,在中国竞技体育一些王牌优势项目上,出现了“让你上,拿金牌;不让你上,你无名”的诱惑;在水平一般的项目上,也存在“不花钱就难入选”的“潜规则”。
文章还披露,在体育总局内部,有的项目是主教练给出国家队名单,有的项目是中心主管领导说了算,选拔过程不透明,选出的结果不公示。
中国大小赛事,都需要体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赛事审批权成为牟取部门灰色利益的工具;赛事经营成了部分官员“中饱私囊的利器”。“贿赂高官,买通裁判,甚至买通对手打假球、打黑球,是一些足球俱乐部的惯用手段。”业内人士说。
体育界遭清洗 新掌门人也有腐败丑闻
近年来,大陆体育腐败遭曝光,已有多名高官落马。除了国家花样游泳领队俞丽,被调查的还有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马术协会副主席沈利红,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天,肖天妻子、自剑中心马术部副部长田桦,国家体育总局排管中心主任潘志琛。
2016年10月31日,当局任命北京市原市委副书记苟仲文为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不过,苟仲文本身被指“外行领导内行”,网络上也曾出现苟仲文的亲属在北京违规经营企业非法牟利的传闻。
体育腐败是政府行为 最敏感“腐败”是兴奋剂
《方圆》杂志前述文章还援引浙江省前体育局局长陈培德的言论指出:“体育界有一种腐败,唯独体育界有,别的领域没有,就是竞赛。竞赛中的腐败不是个人行为,往往是集体行为、组织行为、政府行为。”
陈培德在2015年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时,曾大爆体育界独有的竞赛腐败黑幕。他指,体育竞赛当中的腐败有其特性,要追究的不应只是某一个人。他举例称,运动员比赛中使用的兴奋剂,“是领导批条拨给他们以科研经费的名义买的”。
中国国家队前队医薛荫娴今年10月在接受德国ARD电视台专访时揭露,80至90年代期间,中国在主要国际赛事中获得奖牌选手,人人皆有使用禁药的情形,当时总计超过万名运动员被卷入系统性的强制使用禁药计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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