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巨贪父子受贿超4亿 被判死缓

发表:2021年09月02日
本报讯

近日,中国监察网公布的起诉书显示,甘肃巨贪雷志强之子雷某笃被控伙同父亲受贿超过4亿元。

雷志强于1958年出生,曾多年在天水市财政部门工作。雷志强之子雷某笃具有研究生学历,其在2009年至2017年期间的受贿所得,均是通过父亲雷志强的关系或与其共同收受。

起诉书显示,2009年底的一天,雷某笃以帮忙增加兰州某公司授信额度为由收受余某贿赂人民币1120万元。后雷志强指使下属及相关银行将兰州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从3亿元提高到5亿元。

2020年12月31日,63岁的雷志强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死刑缓刑执行两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和假释,终身监禁。不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并未公布雷某笃案的相关审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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