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关于境外违反交通规则新规定

发表:2024年05月15日
记者程凯综合报导

欧洲议会议员近日更新规则,补充了涉及跨境交通违法条款,以促使欧盟国家加强合作和执法力度,互相帮助寻找违反交通规则的外国司机。

新规则要求各国当局立即回应另一个欧盟国家的请求,并在收集必要信息后两个月内做出回应。此外,应违法行为发生地成员国的要求,若罚金超过70欧元,违法者居住国可以接管交通罚款的征收。

位于西班牙的交通信号(Shinxenius/Wikipedia/CC BY-SA 4.0)
位于西班牙的交通信号(Shinxenius/Wikipedia/CC BY-SA 4.0)

该规则还将扩大非本地居民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清单,除目前的违法行为(超速、酒后驾驶、闯红灯)外,清单还将补充危险停车、危险超车、穿越护栏和肇事逃逸等新内容。

新规则同时要求司机违反道路法规的所在国家在违规之日起11个月内发出通知。交通违规通知必须包括违规时间和情况,以及如何对罚款提出上诉的信息。

在欧洲议会议员的倡议下,私人实体将被禁止帮助欧盟国家向外国司机收取交通罚款(在将规则转化为国家立法两年后)。

为了提高透明度并促进新规则的实施,欧盟委员会的任务是创建一个在线门户,其中包含新规则、上诉选项和相关交通罚款等信息。欧盟理事会批准这些规则后,欧盟国家将有30个月的时间准备实施。

欧洲议会报告员科斯马•兹洛托夫斯基(Kosma Złotowski)表示,“为了提高道路安全,欧盟国家必须合作并拥有有效的工具来惩罚那些违反国外交通规则的人。更新后的规则将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对司机也有利,他们将在严格的时间内以他们理解的语言收到信息,并附有上诉程序的说明。而禁止利用私营公司收取罚款将有效保护司机免受诈骗和个人数据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