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金融罪名 大陆名导英达在美认罪

发表:2017年02月28日
【本报综合报导】大陆著名导演英达在美国被指控现金拆分行为和蓄意规避申报要求等罪名。英达名下企业合伙人张某日前对陆媒回应称,这桩案已和解,英达本人月底即将回国。但有消息指,该案要到5月中旬才会最终宣判。业内人士表示,英达将面临监禁刑罚和罚金,被美国驱逐出境以及未来被拒绝入境美国。
 
据美国CT邮报(CTpost)2月17日报导,一名中国北京居民经过斯坦福警方调查之后,于2月16日在美国布里奇波特(Bridgeport)地方法院承认有关金融货币违约的罪行。 

英达的影视剧照
英达的影视剧照

英达与检方达成的认罪协议书,左下方有英达的签字(Ying Da)。(法庭文件截图)
英达与检方达成的认罪协议书,左下方有英达的签字(Ying Da)。(法庭文件截图) 
 
美国康州联邦检察官戴利(Deirdre M.Daly)说,56岁的英达承认了对其现金拆分行为和蓄意规避申报要求等指控罪名。 
 
据法庭文件记载,英达为中国公民,他的太太和家人住在美国,英达往返于中美两国。2011年4月,英达和家人从伊利诺伊州迁到康州法明顿(Farmington)。法庭文件还详细列出了英达和太太在美国的银行账号,两人于美国至少在四个银行开有六个银行账号,其中美国银行一个、大通银行一个、韦伯斯特银行一个、富国银行三个。
 
指控书称,英达在中国换了大量面额为100美元的现钞,然后在美国分50次存入银行。在2011年4月28日至2012年3月30日期间,英达共在六个银行账户上分50次存入了46.44万美元,法庭文件显示,有49次存款的金额在9,000美元至1万美元之间,仅有一次是4,000美元。
 
这些现金或是同一天内存入不同银行的银行账号,或是持续数日存入同一家银行和不同银行的银行账号。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规定,美国金融机构在进行1万美元以上现金交易时,需要客户填写“现金交易报告”(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现金拆分行为是指重复存入或提取少于1万美元现金,或是将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拆分成数额较小的现金进行交易,以避免填写“现金交易报告”。一般认为,这是洗钱的方式之一。 
 
在2月16日上午第一次出庭时,英达在安德希法官面前就上述指控认罪,在认罪协议中,联邦检察官明确写了英达是“明知故犯”,英达未对此提出异议。
 
2月16日,英达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作为本案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英达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入账的17.6万美元现金,补交11.3万美元未付美国联邦税,支付2009年、2010年和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冻结部分资金和补交税款合计达29万美元。
 
美国联邦法官安德希(Stefan Underhill)将在5月11日宣判此案。英达可能会被处于24个月到30个月的监禁,并被处于1万到9.5万美元的罚款。
 
认罪协议里还指出,英达是美国绿卡持有者,拥有美国合法的永久性居民身份。但他不是美国公民,被告明白如果他不是美国公民的话,认罪可能导致他被美国驱逐出境以及未来被拒绝入境美国。
 
英达是中国大陆知名演员和导演,一家是国内知名的影视家族。前妻是知名演员宋丹丹。现任妻子梁欢是编剧,岳父为原《人民日报》副主编范荣康。英达曾执导《我爱我家》、《东北一家人》、《闲人马大姐》等家庭情景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