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定为 “全球大流行病” 意味着什么?
世界卫生组织(WHO)3月11日正式宣布,将武汉肺炎病毒(又称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病毒)标识为“全球大流行病”,而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据英国《卫报》3月11日报导,宣布大流行其实与疾病特征的变化无关,而是与担忧该病的地域传播有关。
根据世卫组织的说法,当一种人类不具免疫力的新疾病在世界范围内出乎意料地传播时,就可以宣布为“大流行病”。
那么,是不是涉及外国感染的疾病就可称为“大流行病”呢?
不是。有些旅行者在外国感染后返回本国,还有些人已被该旅行者感染,这种病例都被称为“索引病例”(index case),不计入可宣布“大流行病”的范围。大流行病需要整个社区中出现人与人之间的第二波感染。
一旦宣布发生大流行病,意味着最终更有可能发生社区传播,政府和卫生系统需要确保为此做好准备。
另一方面,大流行病是指一个国家或社区所特有的疾病突然间增加。
关于何时宣布大流行,并没有需要匹配的门槛,例如一定数量的死亡或感染,或一定数量的受影响国家。世卫组织拥有最终的决定权。
例如,2003年发现的SARS冠状病毒尽管影响了26个国家,却未被世卫组织宣布为大流行病。因为它的传播很快受到控制,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受到重大影响,包括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新加坡和加拿大。
现在,世卫组织宣布武汉新冠病毒为大流行病,但其强调,使用该词并不意味世卫组织对有关疫情的建议有所改变,它仍在敦促各国“发现、检测、治疗、隔离、追踪和动员自己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