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或被欧盟定为运输公司

发表:2017年05月16日
【记者李丹编译报导】5月11日欧盟的佐审官表示,如果Uber未来希望在欧洲持续发展下去,那么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Uber主要是一个运输公司,而联系乘客与司机的功能,只是它的次要性质。其次,在欧盟各成员国内,Uber作为一个提供出租车服务的公司,那么与Uber合作的所有司机必须持有相关的执照和许可证。
 
然而,佐审官的观点属于法律建议,对法官判案仅起到辅助作用。欧盟最高法院将在今年晚些时候作出最终裁决,确定Uber究竟是运输公司还是中介公司。如果按照佐审官的建议,那么Uber在欧洲的前景将不甚乐观。
 
2014年巴塞罗那的出租车协会最先起诉Uber,后在2015年巴塞罗那法院将这一案件移交给欧洲法院,请求根据欧盟法律解释其法律定位,而此次佐审官提出的法律观点正是为了解决此案。
 
Uber旗下有多个品牌,在这个案件中,受到影响的只是UberPop。UberPop提供私家车拼车服务,刚进入欧洲市场时,在巴塞罗那最先惹上官司,随后欧洲各个城市都对它亮起红灯,现在只剩下瑞士的苏黎世还为其敞开大门。除了UberPop外,Uber在欧洲还有Uber Eats、UberX和Uberone等多个品牌,分别提供不同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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