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律咨询:出售房产的免税条件
问:我5年前在巴黎买了一处房子出租。最近在国内找到工作,准备回国定居,想把这处房产售出。请问出售房产需要交哪些税?在何种情况下可享受免税?
答:业主在转让物业时需要缴纳物业增值税(Taxe sur la plus-value)。增值税指售出价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其计算方法如下:
售出价指售出合同标明的价格,扣除相关的开支(支付给房地产中介的佣金,税金,解除抵押的费用等)。买入价指买入合同标明的价格,加上买方需要支付的费用。这些费用既可按实际开支计算,也可按买入价格的7.5%的比例计算。此外还要加上房屋的重建、扩建、改造、装修所支出的费用,对于买入5年以上的房产,可按房价的15%来计算装修费用,前提是以上费用未享受退税。包括micro-foncier机制内的退税。地方政府征收的道路费和管道费也可计算在内。
在增值计算完毕后,应采用以下减税方式:固定免税1000欧元,自购入房产的第6年起,每年减税10%。
• 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享受免税:
- 主要居所。无论是独立住房或公寓房,凡是主要居所均可免税。根据法律,免税和业主在主要居所居住的时间长短无关,只要该房屋在出售时是卖方的主要居所即可。这一免税条款同样适用于主要居所的附属部分,如保姆房,车库和地块;
- 已经腾出的住房如果在此之前为主要住所,并在腾出后的正常期限出售(通常为一年);
- 分居或离婚者的主要居所;
- 购入15年以上的物业;
- 售价低于15000欧元的物业或由夫妻双方持有,售价低于30000欧元的物业。但此项措施不适用于民事不动产公司的股票转让;
- 未达到缴纳巨富税(ISF)收入水准的领取退休金人员或持有残疾人证书者;
- 个人年收入低于10000欧元者;
- 因国家征用而售出的物业,前提是出售人应在一年内将价款的90%用于购置,新建或扩建房屋;
- 向廉租住房机构或向地方政府出售,用于廉租住房的物业;
- 使用权和虚有权合并的物业。
新桥律师事务所
地址:1 Place Boieldieu 75002 Paris
地铁:8号或9号线Richelieu-Drouot
电话:01 42 96 42 71/ 06 15 13 03 00
传真:01 42 96 23 92
电邮:qiao.xqavocats@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