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砍邻居树冠 加国华人惹麻烦

发表:2021年09月16日
本报综合报导

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近日宣判,擅自砍去邻居多棵雪松树冠的西温哥华华人夫妇,需赔偿原告4.8万多加元。

据报导,事件中的华人被告刘安德鲁及梁颖买了原告米尼库奇旁边的一块地建了一栋新屋,彼此成了邻居。

刘安德鲁和梁颖在建造完新屋后,米尼库奇感到后院缺乏隐私,便于2017年7月在与邻居交界的自家院子内种植了8棵约7.6米的雪松,以及20棵约3米的雪松。

2018年春天,刘告诉米尼库奇和她的丈夫,那些树木遮住了从自家望向外面的景色,于是要求准许他们修剪那些树木。在遭到米尼库奇的丈夫拒绝后,刘趁着邻居夫妇俩不在家时,于2018年8月18日至20日砍去了邻居家部分雪松的树冠。

米尼库奇称,那些树冠被砍的树木,现在向粗长得多,向上长得少。由于刘的行为,她和其丈夫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和焦虑,她开始害怕离开家,还担心女儿独自在家,该场冲突还导致原本计划在该处物业退休的米尼库奇,有了搬家的打算。

对此,法官裁定两华人赔偿原告4万8,175加元。法官还下令,永久禁止被告在原告不知情和不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原告的物业,和任何形式的身体接触,以及对物业上面树木的干扰。

两名华人提出几项申诉,称原告锅炉管道向他们的物业排放烟雾而造成滋扰,以及米尼库奇的丈夫安装了记录他们后院和泳池的摄像头,两人的私隐受到侵犯,都被法官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