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上亿财政损失 福建前副省长获刑14年

发表:2022年04月02日
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

3月22日,福建省委前常委、福建省前副省长张志南被一审宣判。据官媒通报,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款人民币300万元。

现年61岁的张志南是福建龙岩人,他被指控在1996年至2019年间,先后利用担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福建省副省长、福建省委常委、福建省常务副省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私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432万余元,涉嫌受贿罪。2007年至2017年间,其在负责审批的相关项目中徇私舞弊,滥用权力,导致财政资金损失共计1.48亿余元,涉嫌滥用职权罪。

张志南
张志南

通报还称,张志南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主动交代其它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同时举报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2020年4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突然通报张志南被查的消息,被查前一天他还在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

福建坊间有消息指,张志南落马或和他的儿子涉非法放贷有关。

他也是中国今年首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 

张志南还是一名作家,笔名蓝智。他于200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长篇小说《农民知己邓子恢》(合作),随笔集《那路那人》、《就恋这把土》、《热情与理性》等。

张志南曾在文章中提到“做人和做官”。“一个人做官的时间是有限的,做人则是一辈子的事。领导干部身在官位一天,就要讲究官品,而官品恰恰来自人品。”他在言语上的道貌岸然对比如今的落马形成鲜明的讽刺。

2020年9月张志南被双开,10月被逮捕,12月被起诉。

 2021年5月,张志南受审。“双开”通报称张志南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钱色交易;在疫情上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敷衍应付;对抗审查,搞迷信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纵容默许家人、亲属利用其职权及职务影响谋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等等。

张志南是十八大以来福建省落马的“第三虎”。另外两人分别为2015年3月落马的福建省副省长徐钢和2015年10月落马的福建省省长苏树林。

张志南曾是苏树林的副手。他早在2008年就已担任福建省副省长。他在苏树林任内跻身省委常委,并于2013年2月升任常务副省长,成为其第一副手。

苏树林则被指为周永康“石油帮”成员,曾任中石油副总经理、中石化总经理等职。

徐钢2013年2月从泉州市委书记升任福建省副省长,成为苏树林的另一个副手。目前徐钢、苏树林均已被判刑,分别为13年、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