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故事 约法三章

发表:2023年07月02日

【解释】:原指订立法律与人民相约遵守。后用于泛指事先约好或规定的事。

【成语典故】:这个成语最早来源于西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秦朝末年,天下大乱,群雄纷纷起兵抗暴,其中以刘邦和项羽的势力最为强大。

公元206年,刘邦率领的汉军攻进秦朝都城咸阳,秦王子婴投降,秦朝灭亡了。刘邦看到秦王宫富丽堂皇,便有些动心。张良等劝他不要走秦朝的老路,于是刘邦下令封存了王宫,随即起军霸上。

为了安定民心,严明法纪,刘邦召集各地的父老豪杰,向他们宣布:“秦朝施行严刑苛法,把关中父老害苦了,这些都应该统统废掉。现在我和大家约定三条法律:杀人者要偿命;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要惩罚!”刘邦又派人到处去宣传这三条法律,得到了百姓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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